| 文件名称: | 关于申报实施**省**市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县片区)的公告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林业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8-2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生效日期 : | 2026-08-27 | 有效期: | |
为确保2025年**省****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片区)建设任务顺利实施,相关**政策家喻户晓,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任务
2025年**省****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片区)建设任务共计21150亩。项目建设期:5年(2025-2029),其中:新造油茶林 5800亩,低产林改造7450亩,**水肥一体化设施7900亩。2025年新造油茶林2300亩,低产林改造1860亩,**水肥一体化设施1980亩;2026年新造油茶林 2900亩,低产林改造1860亩,**水肥一体化设施1980亩;2027年新造油茶林600亩,低产林改造1190亩,**水肥一体化设施1260亩;2028年低产林改造1270亩,**水肥一体化设施1340亩;2029年低产林改造1270亩,**水肥一体化设施1340亩。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申报、谁建补谁的原则。
2.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投资标准
油茶新造3586元/亩,其中奖补2787.91元/亩(中央财政补助2617.34元/亩,省财政补助129.44元/亩,市财政补助41.13元/亩),社会自筹798.09元/亩。
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2232元/亩,其中奖补1734.59元/亩(中央财政补助1628.45元/亩,省财政补助80.61元/亩,市财政补助25.53元/亩),社会自筹497.41元/亩。
水肥一体化建设2000元/亩,其中奖补1554.28元/亩(中央财政补助1459.16元/亩,省财政补助72.2元/亩,市财政补助22.92元/亩),社会自筹445.72元/亩。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从事油茶生产经营的法人主体、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社、国有林场、家庭农场、村集体、及其他。
2.申报条件
(1)油茶新造可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退出公益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改培油茶(在耕地、后备耕地或带耕地恢复属性的地块、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生态红线范围、以及近五年已上图地块不得纳入)。
(2)油茶低产林要求林龄在6年以上,符合低产林改造要求,地类不涉及耕地空间属性,以及未享受同类中央财政补助的地块。
(3)林权清晰无争议、实施项目无异议;油茶林新造单个小班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亩;低产林改造单个实施主体申报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亩且单个小班地块面积不小于10亩。
(4)申报主体未纳入异常经营或征信黑名单。
3.申报材料
(1)《****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申报表》。
(2)法人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林权证、土地流转合同等用地证明材料。
(4)项目建设承诺书。
五、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项****社区)、乡镇(街道、管理区)初审签字盖章后,送:****林业局****办公室。申报时间:项目建设期每个年度的6月30日前可申报本年度的项目建设任务;6月30日至12月31日可申报下年度的项目建设任务。
六、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提交数据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林业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林业项目。
2.涉及林木采伐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 一审: 肖登 二审: 邵小军 三审: 戴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