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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澄清补遗
编号: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与补遗,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类似项目经验“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得2分,每增加1个施工或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得1分,加满为止。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2)若为EPC总承包业绩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进行计算。”。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得2分,每增加1个施工或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得1分,加满为止。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已完成工程提供)扫描件;
二、其他说明
1.本补遗文件发布时间距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满足15日以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限规定,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作调整。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余条款、格式及要求均保持不变。
3.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收悉本补遗内容,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人:****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7-****341
招标代理:****
项目负责人:罗丹
电话:0877-****117、150****9893
日期:202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