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水库工程水**论证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中心〔202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库工程位于**县南燕竹镇蔡庄村西北潇河一级支流白马河上,水库总库容2362.4万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工业****水库。
建设单位持有编号****的取水许可证,灌溉和工业取水水源为白马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许可取水量293.15万m3/a,其中:灌溉取水量104.2万m3/a,工业取水量188.9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05万m3/a,取水证有效期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8年7月30日。现因取水量发生变化,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工程灌溉和工业取水水源为白马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383.65万m3/a,其中:灌溉取水量165.6万m3/a(保证率75%),工业取水量218.0万m3/a(保证率95%),职工生活取水量0.05万m3/a(保证率95%)。各取用水指标均符合《**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灌****水库大坝左岸输水洞支管(坐标:东经112°57′41.2″,北纬37°54′44.4″),平头镇融合区工****水库****泵站(坐标:东经112°57′17.3″,北纬37°54′28.0″),经济开发区工****水库大坝左岸输水洞消力池(坐标:东经112°57′42.1″,北纬37°54′45.5″),职工生****水库管理站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2°57′46.3″,北纬37°54′44.3″)。
四、同意该工程的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设单位应确保生态流量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河流生态用水。
五、该工程为水**配置工程,农田灌溉基本不产生退水,受水区工业生活用水应严格进行废污水处理,确保退水符合生态环保管理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七、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八、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取水许可证应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九、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水库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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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水利局、****管理局,****水利局、****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