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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第四次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
****于2026年7月29日刊登的《2026年度第四次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一、《公告》第六点其他要求中增加一点:根据《**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中建设规模的要求:“工业、物流、仓储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建筑面积,下同)的20%,物流、仓储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若将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由15%提高至30%,提高部分应全部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考虑到该地块为带建筑出让,原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建筑占地面积达到总用地面积的7.1%,非生产性建筑面积占比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5.6%。若竞拍成功后非生产性建筑占地面积的比例和建筑面积的比例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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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