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潭西街道十一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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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8-27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服务内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预算金额:根据柳发改规〔2022〕6号《****委员会****环境局****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要求,预算金额为4.5元/千克。**市**区潭中西路12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日均产量约3.45千克;**市**区柳太路二区4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日均产量约0.29千克。按文件要求一级****医疗机构,日医疗废物在2公斤以上的收费标准执行;日医疗废物量少于2公斤(含),按140元/月的收费标准执行。

服务期限:1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医疗废物,需****公司进行收集处置。****环境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得知,**市有资质处置医疗废物(HW01)的单位目前仅有****一家。根据柳发改规〔2022〕6号《****委员会 ****环境局 ****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收费主体为****,**市(县)范围内所有开展医疗服务并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提供处置服务的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80号)中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此情形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故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四、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7日起至2026年9月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潭中西路12号、**市**区柳太路二区4号。

联系人:****中心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2-****558

七、附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医院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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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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