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我局拟对**能源**鑫晟煤化工30万吨/年甲醇技改复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4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1、建设项目名称 | **能源**鑫晟煤化工30万吨/年甲醇技改复产综合利用项目 |
| 2、建设地点 | **市******社区****园区内) |
| 3、建设单位 | **** |
| 4、环评编制单位 | ****研究院 |
| 5、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设置1条生产线,技改复产后生产工艺为:来自基地的净化焦炉煤气经催化部分氧化转化→与电石炉气(输送至厂区内的焦炉煤气、电石炉气已经过压缩、净化,原料直接通过管道运输至厂区内)混合后进行管壳式甲醇合成→膜分离氢回收→三塔精馏→成品外售。本项目不单独建设气柜,建成后年生产30万吨甲醇。 |
|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环境评估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来源主要包括车辆冲洗、混凝土搅拌与养护以及机械维修等施工环节,在场地四周修建集水沟,将混凝土搅拌与养护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容积不小于10m3);车辆冲洗水及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先经临时隔油池(容积不小于10m3)处理,再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于工程施工用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工程场地靠近老鹰山镇区,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城镇设施解决,场内设临时旱厕(容积为6m3),入厕粪污经收集后用于周围旱地农灌,洗手等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运输扬尘、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扬尘污染源要严格管理,露天堆放的物料要苫盖,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施工,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的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施工车辆过往的道路要经常洒水,进出车辆的车轮要经水池清洗后方能出场;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清理;确保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运行,装修期间应加强通风换气,同时采用优质环保的装修材料,减少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施工期其他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施工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工艺,重点噪声设备的声源,建议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于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传播;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段,将噪声影响降到最低。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土石方、机械设备维修养护,设备安装等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油废旧棉纱等劳保用品、临时隔油池的浮油,污泥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基地2×66万千瓦先进煤电项目应急处置场,作为其填方使用,表土剥离全部用于后期绿化,做好挖填方的堆存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自然风干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和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临时隔油池的浮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基地煤焦化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基地煤焦化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旧棉纱等劳保用品进****基地煤焦化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进行分类收集,不具备分类收集条件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工程结束后应全部进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计划进行,不允许随意弃土。尽量减少施工面坡度,做到施工材料的随取、随运,以减少雨水冲刷侵蚀。施工期挖填土方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设临时弃土场,填方剩余弃土及时清运;暴雨季节避免施工。雨季期间,应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和采取拦挡措施,使地表径流安全排出,减少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 项目劳动定员110人,年工作日为330天,生产岗位工人按四班三运转制配置,员工不在厂内食宿。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循环水排污水、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循环****基地****处理站****基地****处理站由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回用浓缩处理、污泥处理、臭气处理、提盐系统等组成,生化处理系统采用缺氧-好氧-缺氧-好氧(A/O-A/O)的工艺流程,回用浓缩处理采用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分盐浓缩工艺流程,分盐浓缩后浓水处理采用结晶蒸发处理工艺流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20m3/h,剩余处理能力57.7m3/h,回用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370m3/h,剩余处理能力281.1m3/h,处理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基地煤焦化项目)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地坪冲洗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基地****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职工生活****基地****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厂区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400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前20min初期雨水,****基地****处理站,约20min~30min的清净雨水收集进入雨水监测池(容积为1500m3),水质合格时外排至厂外,水质不合格时切换至事****基地****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 本项目设置1座事故水池(容积为4000m3),位于厂区地势最低处的东**,事故池正常情况下应保持空置状态。 2.地下水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涉风险物质的甲醇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雨水监测池等为重点防渗区,转化、合成、精馏、循环水、装车站等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绿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防渗要求,降低对区域地下水影响。 3.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转化预热炉烟气、甲醇罐区及装车区废气、工艺放空废气等。 (1)转化预热炉烟气 项目转化预热炉以氢回收尾气、合成闪蒸气和精馏不凝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经1根4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甲醇罐区及装车区废气 甲醇储存及装车过程中挥发少量的有机废气,经呼吸阀、管道引至甲醇罐区由引风机送至排气槽用脱盐水进行洗涤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甲醇罐区、装车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MHC,甲醇罐采用内浮顶罐并设置氮封保护,减少储罐呼吸损失,厂区内甲醇罐区、装车区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工艺放空废气 项目开停车及事故工况下,转化、合成、精馏等单元排放的可燃气体(主要含H2、CO、CH4、CH3OH等)全部送入1座高架火炬系统燃烧处理。 (4)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甲醇,加强厂区绿化,做好设备、管道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使厂界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输车辆等。 在满足生产工艺需求的情况下,选用低噪设备,在振动设备安装时,加装基础减振设施,机体与管道处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对高振动设备设置减振台座,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维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加强生产车间的隔声措施,厂房墙体选用隔声材料;做好厂区及周边绿化措施,形成隔声控制隔离带,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区域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空分装置产生的分子筛、氧化铝等)和危险废物(转化、合成工段产生的瓷球,转化催化剂,合成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脱氯剂等,以及废矿物油等)。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空分装置产生的分子筛、氧化铝等,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转化、合成工段产生的瓷球(暂按危废处置),转化催化剂,合成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脱氯剂以及废矿物油等。本项目不单独建设危废暂存间,****基地煤焦化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720m2),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长期存放。 6.土壤环境 项目针对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项目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并严格执行全厂分区防渗等源头控制与过程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控。 7.生态环境 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投产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和交通运输产生影响,但只要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护和治理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做好生态恢复、污染治理、改良土壤、调整作物结构、合理调整检修期等工作,将减轻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交通运输的影响。 8.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通过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共开展了两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报批阶段,进行了报批前公众参与公示,符合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