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三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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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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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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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5:13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玉峰
项目联系电话 176****821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自治区****市罕**街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5533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市本级**区**市**区北小马厂6号12层120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8211
附件:
附件1 ****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1).pdf
附件2 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公司).pdf
附件3 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三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4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液态氧气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内财购函〔2024〕754号有关规定,针对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填写错误(谈判文件要求“工业”,成交人填写“化学品制造行业”)的处理方式。该项目性质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标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明确填写,行业填写错误属于实质性错误,应否决其应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本项目剩余响应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故本项目拟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4382(万元),更正为:1.4946(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958,800.00元,更正为:996,4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罕**街66号

联系方式:150****5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市本级**区**市**区北小马厂6号12层1207-1号

联系方式:176****8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玉峰

电话:176****8211

****

2026年08月27日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7
中标通知
兴安盟人民医院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三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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