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应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执法记录仪应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5:29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8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0663-****67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区晓翠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63-****233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揭****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63-****671
附件:
附件1 ****执法记录仪应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082702).zip
附件2 采购文件附件:资格承诺函.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应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笔误需修改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包4商务评分中的同类项目业绩评审项。

更正内容:

采购包4商务评分中的同类项目业绩的评分中“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负责的项目验收测评服务相关的业绩经验,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提供关键页(含项目名称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修改为:“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负责的同类信息化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提供关键页(含项目名称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标书代写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可忽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晓翠路

联系方式:066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揭****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0663-****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663-****671

****

2026年08月27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2标书代写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