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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7 15:11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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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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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6〕49号
成文日期:
2026-08-05
发布日期:
2026-08-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居委会:
你单位《****社区沥青路面修缮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6年第9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居民日常出行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拟实施沥青路面修缮工程,面积约1200平方米。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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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