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桶装饮用水采购管理,现****对桶装饮用水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符合国家标准的桶装饮用水,规格18L,**期限1年,最高限价5.00元/桶。
三、服务要求
1.根据校园实际需求数量按时供货,费用结算以实际成交数量、金额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变。
2.免费送货上门。供应商提供送水专用电话,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4号楼及行政楼1、2楼存放点),按要求登记确认,原件作为付款凭证。
3.供应商须按照现行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GB19298-2014向学校提供合格产品;若国家颁发了最新标准,则立即参照最新标准执行,产品保质期符合相关要求。供应商在合同存续期间,因提供的桶装水、水桶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和负面影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需每三个月提交一次合格有效的水质检测书面报告,如采购人对供货方的检测报告持有异议,可以要求供货方重新检测并提供书面报告。若发现中选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首次配送桶装水时附赠一批(根据班级数量)手动压水器,如使用中发生损坏,需免费更换。
6.供应商需做好饮用桶装水的送达维护工作,保证饮用桶装水外观及内部的卫生清洁。
7.以上为项目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提供高于基本要求的配备及服务。
四、商务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本单价包括生产、运输、送达、验收、回收及水质检测等所有含税费用。
2.费用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交货数量为准,按学期结算。
3.合同存续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采购人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的合同分割或无法继续执行,中选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且给予配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3.所供产品需符合《食品安**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
4.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结果
询价结果将结合价格、水质、服务等多方面考虑。
七、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2.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
4.报价单。
5.三个月内有效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以上资料需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文件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电话,封口上应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送达。
八、材料递交地点及截至时间
提交地点:****(地址:**省**市**市**镇下围大道)
提交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号码:156****7006
附件:
附件1 报价单
附件2 询价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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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