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S202508001-X02]无锡全民健身提升改造项目体育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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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全民健身提升改造****体育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民健身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全民健身提升改造项目) 锡数投备[2024]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体育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市**区**西大道1500号,**区健康路105号

2.3 建设内容: 体育中心一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结构拆改及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修缮工程、钢结构工程、膜结构工程、安装工程(水电、消防、抗震支架、排风排烟、暖通空调)、10kv变电所、智能化、泛光照明工程、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室内标识标牌、室外工程(道路、管线、景观绿化、照明等)、电梯工程、体育工艺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体育中心一期改造面积约84365.67平方米,单体最大改造面积约32622.48平方米,建筑物最高层数4层,建筑物最高高度为21.27米,最大单跨为20.4米,一期主要改造内容包括:1)2.8****体育场改造为一座能容纳不小于3****体育场,主要对原有主体结构加固优化,室内装修改造,加建疏散平台及配套看台,增设电梯,重置钢结构罩棚,幕墙改造更新等,改造面积约32622.48平方米;2****中心:10KV变电所、全站设备系统换新及零星改造等,改造面积约2266.19平方米;3)网球馆屋面修缮,修缮面积约2000.00平方米;4)体育馆屋面修缮,修缮面积约8950.00平方米;体育馆B馆室内装修,改造面积约6400.00平方米;5)南侧入口处滨水公园绿化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13972.00平方米;6)体育馆、游泳馆周边道路提升工程,面积约18155.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9080.32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体育中心一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结构拆改及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修缮工程、钢结构工程、膜结构工程、安装工程(水电、消防、抗震支架、排风排烟、暖通空调)、10kv变电所、智能化、泛光照明工程、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室内标识标牌、室外工程(道路、管线、景观绿化、照明等)、电梯工程、体育工艺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7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8年12月31日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3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人自2023年8月1日(含)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公共建筑定义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均须加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注: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8月27日 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8月27日 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2)提交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4)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7)信用考核结果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8)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9)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27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01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9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市**西大道15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蠡湖大道2018号13号楼
联系人:
王芳
联系人:
尤月、龚丹丹
电话:
0510-****5100
电话:
0510-****596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尤月
邮编:
214000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214000
电子邮件: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2755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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