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城LNG储配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河源-连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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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城LNG储配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城LNG储配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115

传 真:0762-****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县城LNG储配站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工业园YS-05-0416A地块

环评机构:

**明大项目****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工业园YS-05-0416A地块,为自建厂房生产,总占地面积为662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5.1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LNG)的储存和调配生产,设置2个100立方米的LNG储配罐,气化规模为2000标准立方米每小时,供气范围为**县城及周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LNG卸车气、储罐闪蒸气进入BOG加热器回收;汽车尾气、检修废气、泄漏臭气、系统调压废气经空气扩散后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及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限值。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近期在市政污水管网未接通前,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在市政污水管网建成接通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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