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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27
| 项目名称 | ****油田零碳/近零碳井场先导试验工程(哈得部分)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9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林生 |
| 联系人 | 袁欢 | 联系电话 | 181****2222 |
| 项目投资(万元) | 240.11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哈得2-1-H1、哈得111H两口井已建井场****发电站1座,哈得2-1-H1、哈得111H建设空气能加热装置替代井口在用电磁加热器,各** 1 套动液面检测仪。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行驶,减少道路扬尘影响;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避开大风天气进行作业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期拉运****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水质简单)清洗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基础回填、厂区平整,填挖平衡;废混凝土块****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送厂家回收处理,产生废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不得随意扩大开挖范围;划定施工范围。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光伏电池板服务期满后将对电池组件及支架等进行全部拆除,恢复地表。 | ||
| 承诺:**** 王林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林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