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08-27 2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9-21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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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一期(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一****经济开发区****中心以临经开批字〔2026〕2号批准建设,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县财政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次招****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1#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9935.06 m2(计容面积42924.17m2),占地面积:17910.40m2。建筑层数:2层(局部夹层4层).建筑层高为:一层8米(夹层4米+4米),二层8米(夹层4米+4米)。建筑高度:20.0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高度)消防高度18.05米,本次仅包含主体结构部分,不含装修、设备管线及消防部分。2.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3.质量标准: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7 20:00至2026-09-03 23:59(**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按照省统一的《技术暗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 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单位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 招标文件中不按照“双盲 ”评审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2)本项目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10-****15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霍雄飞,联系电话: 0311-****736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0-****309 电子邮箱:****@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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