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开发区**片区竖向及挡墙护坡设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设计院综合楼
中标金额:383500.00元
评审报价:383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3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竖向及挡墙护坡设计。 服务范围:项目位于**经开区**片区,服务范围约4000亩待平整工业地块。在服务周期内全部服务要求,后期全程配合施工、审图、验收等技术服务至工程完工。 服务要求:交付包括但不限于竖向规划文本图纸、全套施工图、各类计算书、设计概算等,同时提供纸质版及全套可编辑电子资料。 服务时间:4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所有成果符合国家、**省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并且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查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汉庆、潘瑞妹、刘先国、徐秋云、王安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街道染坊路1号、**市青龙****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609、0563-****880。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先生,联系方式:0563-****025,地址:**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染坊路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63-****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青龙****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
电 话:0563-****609、0563-****880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