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

审批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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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22MACEEFQL6R徐晓军
肖智文**省**市高**
**化工产业园北首4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省**市高** **化工产业园北首4号
经度:117.****714 纬度: 37.54572****环境局
2024-01-03
高环审〔2024〕3号****
2024-01-15100
10****
****0322MAVEEFQL6R******公司
191****50241******公司
****0303MA3EP0DE9F2024-06-30
2024-08-072024-08-08
2024-08-282024-09-24
互联网公开网站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通过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法)进行回收,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申报工艺组织生产。燃气导热油炉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018)表2重点控制区中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1月8日发布的《**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号)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强储罐密闭、物料负压密闭输送,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厂区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与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定期清运,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自行利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23)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罐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动态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9、你公司应当对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污水收集池收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储罐呼吸废气、调和废气、装卸车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调和废气、装卸车废气经1套“冷凝+活性炭吸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装卸车泵、空压制氮机等机械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油、杂油(油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为危险废物,废油经收集后回用产品;杂油(油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由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加强了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并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70322-2024-004-L)。 该项目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进行了防渗处理,设置了事故水和前期雨水导流设施,依托原有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液和废水。
市场油品品质升级要求,将现有蜡油、页岩油、蒽油及轻循环油更换为含硫量更低的油浆、船用燃料油、炉用燃料油。该项目不新增设备、不改变工艺及产能,产品仍为船舶燃料油,产能12万 t/a。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通过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法)进行回收,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申报工艺组织生产。燃气导热油炉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018)表2重点控制区中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1月8日发布的《**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号)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强储罐密闭、物料负压密闭输送,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厂区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与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定期清运,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自行利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23)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罐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动态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9、你公司应当对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环境保护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高******执法大队、****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污水收集池收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储罐呼吸废气、调和废气、装卸车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调和废气、装卸车废气经1套“冷凝+活性炭吸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装卸车泵、空压制氮机等机械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油、杂油(油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为危险废物,废油经收集后回用产品;杂油(油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由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加强了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并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70322-2024-004-L)。 该项目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进行了防渗处理,设置了事故水和前期雨水导流设施,依托原有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液和废水。
市场油品品质升级要求,将现有蜡油、页岩油、蒽油及轻循环油更换为含硫量更低的油浆、船用燃料油、炉用燃料油。该项目不新增设备、不改变工艺及产能,产品仍为船舶燃料油,产能12万 t/a。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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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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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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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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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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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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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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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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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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