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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龙**集气站脱碳装置改造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3066****管理处)
传 真:0431-****3068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龙**集气站脱碳装置改造工程 | **省**市**县前七号镇境内 | **** | **省****公司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前七号镇龙**集气站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龙**集气站西南侧**1套橇装脱碳装置,设备主要包括分离器橇、脱碳橇(含吸收塔、再生塔、贫液罐、换热器、乙二醇储罐等)、冷却橇、1台2.1MW导热油炉、配电柜等。设计处理能力为10×104m3/d(3650×104m3/a),采用MDEA胺法脱碳工艺,将采出气中CO2含量由51.9237%(mol)脱除至≤10%(mol)。项目主要依托工****处理站。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