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验收单位于2026年8月2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1)建设地址及主要建设内容
********开发区****路88号。建设内容为年屠宰32万头乳猪加工项目生产线,本项目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为2400小时。
(2)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企业于2024年6月委托**中咨****公司编制了《****年屠宰32万头乳猪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10月25日取得了《关于对****年屠宰32万头乳猪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连环审[2024]3020号)。
本项目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排污登记编号为**** 。
项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企业已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320724-2025-049-L。
受****的委托,****于2026年07月06日~07月07日对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现场勘查、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出具了检测报告,******公司根据检测报告及现场情况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电话:189****6666
负责人签名:
邮编:223500
地址:******经济开发区****路88号
三、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编制单位:******公司
电话:130****7666
传真:/
邮编:222200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连****开发区新光路22号B42栋
四、验收意见
****年屠宰32万头乳猪加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且运转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弃物落实处理处置途径。验收组同意“****年屠宰32万头乳猪加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自然日,自 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3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