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基地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基地项目”位于**县**科技**规划一横路与六号路交汇处西北侧,不动产权证为琼(2026)**县不动产权证第****366号,证载用地面积26329㎡。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
该项目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26329㎡,总建筑面积22900.35㎡,总计容面积28224.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2900.35㎡,容积率1.07,建筑密度45.24%,绿地率为3.71%,机动车停车位5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0个。
其中拟建一栋生产车间1,总建筑面积2662㎡,计容面积53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62㎡。
拟建一栋生产车间2,总建筑面积7275.3㎡,计容面积727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275.3㎡。
拟建一栋生产车间3,总建筑面积9025.3㎡,计容面积902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025.3㎡。
拟建一栋仓库1,总建筑面积2662㎡,计容面积53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62㎡。
拟建一栋仓库2,总建筑面积951.75㎡,计容面积951.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51.75㎡。
拟建一栋消防泵房,总建筑面积324㎡,计容面积3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24㎡。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基地项目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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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