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泰泽置业有限公司“福山﹒玺樾(一期)1、2、3、5、6号楼住宅、18#楼大门、S2商业楼及地下室19#楼(第2、3、5防火分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审批
湖北-十堰-张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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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玺樾(一期)1、2、3、5、6号楼住宅、18#楼大门、S2商业楼及地下室19#楼(第2、3、5防火分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02日 09:00:00
发布机构******建设局
文号十资消验字〔2026〕010号

******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十资消验字〔2026〕010号

一、评定意见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了复查验收。验收方法:根据第一次验收意见书对特定问题进行检查,对普遍性问题扩大抽查。工程综合评定为合格。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玺樾(一期)1、2、3、5、6号楼住宅、18#楼大门、S2商业楼及地下室19#楼(第2、3、5防火分区)建设工程

本次验收建筑总面积(㎡)

57592.71

项目地址

**市**区汉**路36号

类别

√**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文号)

十资消审字〔2025〕09号

审查合格日期

2025年3月24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420********4120401

制证日期

2025年4月12日

主要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58号修订);

《**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设规〔2024〕7号);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图纸,《******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资消审字〔2025〕09号);

《******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十资消验字〔2026〕002号);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等。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王绪忠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设计单位

******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铃磊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施工总承包单位

****;******公司

项目负责人

程 松

肖屋兴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消防施工单位

******公司

项目负责人

邓勇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监理单位

******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伟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技术服务机构

中消云(******公司

项目负责人

黄艳非

消防设施竣工检测自评结论

合格

验收范围

该项目位于**市**区汉**路36号,共17个单体,本次验收共6个单体,为1、2、3、5、6号楼住宅、18#楼大门、S2商业楼及地下室19#楼(第2、3、5防火分区),总建筑面积57592.71平方米。

建筑部分

1#楼:18层/-1层,建筑高度为54米,建筑面积7754.05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使用功能1层为架空层,2-18为住宅。设1部防烟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2#楼:17层/-1层,建筑高度为51米,建筑面积5894.12平方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使用功能为住宅。设1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3#楼:21层/-1层,建筑高度为63米,建筑面积9757.58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使用功能1层为架空层,2****中心,3层-21层为住宅。设2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5#楼:22层/-2层,建筑高度为66.95米,建筑面积11999.22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使用功能1层为架空层、物业用房,2层为物业用房,3层-22层为住宅。设2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6#楼:26层/-2层,建筑高度为78米,建筑面积11644.68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使用功能1层为养老用房,2层-26层为住宅。设2部防烟楼梯间,2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9#楼地下室(车库及设备用房):-2层,建筑埋深为10.80米,建筑面积44961.95平方米,为I类汽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负2至负1层均为车库。每层设有18部防烟楼梯间、1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本次验收范围为第2、3、5防火分区,总建筑面积9276.16平方米。

消防设施部分

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从市政给水管引入补水管,地下室负一层9#楼处设置消防用水总量为468m3的消防水池,9#楼屋面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m3。

消防电源:本项目消防负荷为一级负荷。本工程消防主电取自一路10KV市电,备用电源设有一台柴油发电机(功率400kW)。

消防设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三、注意事项

对于未抽查到的项目或部位,以相关责任主体验收、检测意见为准。经此次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或用途变更。如确有需要,应依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

建筑使用过程消防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附件:

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为强化建筑使用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就建筑安全使用消防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告知书是**﹒玺樾(一期)1、2、3、5、6号楼住宅、18#楼大门、S2商业楼及地下室19#楼(第2、3、5防火分区)建设工程(复验)消防验收意见书(十资消验字〔2026〕010号)附件,相关要求由建设单位、使用人及物业管理企业等在建筑使用过程中落实。

二、本项目竣工消防验收方法为抽查,验收合格意见是依据抽查情况作出的综合评价。对于未抽查到的部分,由建设单位依照相关标准规范自行执行到位。

三、建设单位拟对建筑改扩建或用途变更对消防安全布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有较大影响的,应经规划批准后报消防审查验收。

四、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项目属于危化场所的,按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五、保持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畅通完整,不得占用。车道和场地应按标准施划标识标线,并保持清晰醒目。

六、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出口和通道。

七、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应按消防救援部门要求值班,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不得圈占、停用消防设施,不得破坏防火分隔。

八、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报消防救援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保证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九、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主动请消防救援部门检查指导消防管理工作,测试车道、登高作业场地和消防设施。

十、物业企业应向业主及使用人宣传普及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制止消防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省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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