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6年9月4日10时在**省**市金龙大道与**路交汇处世界硒都.硒博汇院内4号楼****交易所****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市**镇318****煤矿****煤厂)场内和梅家槽安置房搬迁点堆放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体拍卖,**总量29968.62立方米(81214.96吨)。
拍卖参考价:****40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0.00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持有效证件报名参加竞买。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9月3日16时前按规定交****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公司(**省**市松树坪安置小区2栋1单元2202室)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成交抵款,若未成交,无息退款,详情以《拍卖文件》为准。
收款单位:******公司;开户行:****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820********139344。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3日16时止,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司按标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财政局《****煤厂堆放矿产品处置的批复》中**量为29968.62立方米(81214.96吨),交易过程中以实际交易量为准,拍卖人在公告及拍卖资料里面所载的**数量仅作参考,不作依据并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成交价款也不发生改变。
3、在买受人全额支付标的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委托人处办理标的物移交事宜,拍卖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标的物的移交事宜,也不承担移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及责任。
4、买受人进场拖运、转运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防偷防盗、看护保管、防范自然灾害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5、标的物应在10日内完成上车、转运作业,若买受人违约,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委托人有权取消买受人竞得资格,无偿收回拍卖标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6、买受人应在委托人指定的范围内进行作业,施工作业不得影响周边生态环境等。
7、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公司领取《拍卖文件》查阅。
七、联系人及电话:
电话:姚女士 186****8828
******公司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