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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3MAEM8M225W | 建设单位法人:郑小会 |
| 吴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园区济兖路052-1号 |
| 年5万吨废渣再生利用循环经济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济兖路052-1号 |
| 经度:****556.660 纬度: 36513.45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8 |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5〕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3MAEM8M22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83MAEM8M225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81MA7GYORL3F | 竣工时间:2025-1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园区,占地面积7500m2,**2条废渣再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建成后,年加工处理5万吨工业废渣生产成膜砂、铸造用再生砂等产品。我局出具了《关于****年产5万吨废渣再生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情况说明》,对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情况进行了确认说明。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园区,占地面积7500m2,**2条废渣再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建成后,年加工处理5万吨工业废渣生产成膜砂、铸造用再生砂等产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园区,占地面积7500m2,**2条废渣再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建成后,年加工处理5万吨工业废渣生产成膜砂、铸造用再生砂等产品。我局出具了《关于****年产5万吨废渣再生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情况说明》,对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情况进行了确认说明。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废渣再生利用循环经济项目 |
|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化,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于2025年10月开工建设,自批复之日起未超过5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旧砂投料、筛分、破碎、储料仓产生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焙烧(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I)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冷却、筛分、再生砂仓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再生砂加热废气(天然气低氮燃烧)、混砂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II)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项目颗粒物、SO、NOx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要求;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DB37/2801.7-2019)要求;甲醛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DB37/2801.7-2019)要求;酚类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项目建成后,颗粒物、SO、NOx、VOCs排放总量须分别控制在0.088t/a、0.09t/a、0.42t/a、0.169t/a以内。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待污水管网建成后,通过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4.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4套废气治理设施及4根15米高排气筒。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气筒DA002排放的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甲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甲醛、酚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经核算,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865t/a,SO2实际排放量为0.0325t/a,NOx实际排放量为0.1608t/a,VOCs实际排放量为0.0928t/a,满足环评及总量确认书的要求(颗粒物:0.088t/a,SO2:0.09t/a,NOx:0.42t/a,VOCs:0.169t/a以内)。2.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管网。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3.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4.该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磁选废铁渣、筛分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除尘布袋、车间沉降粉尘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乌洛托品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危废暂存间等要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执行排污许可管理规定。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1.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电线及设备线路,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能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公司编制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具体落实到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实际指导意义,能够起到相应作用。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等采取了防渗措施,能有效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2.该项目属于**项目,2025年7月**具德****公司为****年5万吨废渣再生利用循环经济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70983-2026-079-L)。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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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65 | 0 | 0.088 | 0 | 0 | 0.086 | 0 | / |
| 0.0928 | 0 | 0.169 | 0 | 0 | 0.093 | 0 | / |
| 1 | 布袋除尘器(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865t/a,满足环评及总量确认书的要求(颗粒物:0.088t/a) | |
| 2 | 袋式除尘器(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SO2实际排放量为0.0325t/a,NOx实际排放量为0.1608t/a,VOCs实际排放量为0.0928t/a,满足环评及总量确认书的要求(SO2:0.09t/a,NOx:0.42t/a,VOCs:0.169t/a以内)。 | |
| 3 | 布袋除尘器(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865t/a,满足环评及总量确认书的要求(颗粒物:0.088t/a) | |
| 4 | 布袋除尘器(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SO2实际排放量为0.0325t/a,NOx实际排放量为0.1608t/a,VOCs实际排放量为0.0928t/a,满足环评及总量确认书的要求(SO2:0.09t/a,NOx:0.42t/a,VOCs:0.169t/a以内)。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外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 |
| 1 |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待污水管网建成后,通过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管网。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该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磁选废铁渣、筛分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除尘布袋、车间沉降粉尘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乌洛托品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危废暂存间等要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电线及设备线路,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能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公司编制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具体落实到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实际指导意义,能够起到相应作用。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等采取了防渗措施,能有效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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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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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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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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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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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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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