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凯江镇伍**路浩淼小区35幢 | 1,278,900.00元 | 100.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400 | C****0400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G245线通济**界至****界等11条道路日常养护服务 | 对清单内的11道路127.674km(不含场镇段)进行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和日常保养。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唐家兴、邱媛、赵雄(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财库〔2018〕2号文件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1000-5000万0.25%;按以上标准下浮3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06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本采购项目执行“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告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
名称:****
地址:**县凯江镇荷花街8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83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长江东路211号1栋F7-1号
联系方式:0838-****688、0838-****6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肖女士
电话:0838-****688、0838-****699
****
2026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