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人行道整治工程(**路、迎宾路、建设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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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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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关于**人行道整治工程(**路、迎宾路、建设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萝发改发[2026]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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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 |
道路工程:**路**人行道面积17335平方米,台阶散水抹面修复面积2550平方米,边石利旧1790米;铺设PE管5220米;迎宾路**人行道面积19150平方米,台阶散水抹面修复面积2200平方米,边石利旧2500米,铺设PE管5260米;建设街**人行道面积21992平方米,台阶散水抹面修复面积2650平方米,边石利旧3000米,铺设PE管4700米。交通工程:**路标线300平方米,迎宾路标线300平方米,建设街标线3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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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人行道整治工程(**路、迎宾路、建设街)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公开招标 |
2026年9月 |
****交易中心 |
1335.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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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施工资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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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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