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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心高压配电业务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PROJ202********1029
采购人:****公司****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 期: 2026 年8 月编制
目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评审办法.........................................................................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 采购需求.........................................................................3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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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心高压配电业务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2026****中心高压配电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本****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规模: 12.13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与范围:
2.1采购范围:为****配送中心提供水、电全流程运维服务,包含高压配电室值守、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接地系统月度巡检、季度保养、设备日常故障抢修、绝缘工具定期检测、配电室安防消防维护,****中心高压供电系统全年稳定不间断运行,满足烟草安全生产用电标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4服务地点:****配送中心。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仅一个整体标段。
三、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1.响应文件中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响应文件中附2025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 2023年8月 1 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自 2023年 8 月 1 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供应商近三年( 2023 年8 月 1 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4本项目拒绝****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公司、****公司及****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供应商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1.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响应文件中按照本章第七条7.2提供承诺)。
3.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2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8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9月2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询比文件的权限。(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询比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4.获取询比文件费用:“0元/项目”。
4.5潜在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询比文件的权限。未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询比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6领取询比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48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5.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标方式
5.2递交地点: ****七楼开评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 8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七楼开评标室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标方式
6.2开标地点: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询价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内网》发布。
7.2书面承诺
7.1本次询比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7.2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我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公司、****公司及****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的情形。
7.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8.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9.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公司(电话 0398-****060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公司****公司****公司
地址: **市**区**路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0398-****190
电子邮件: ****@qq.com
| 条款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名称: ****公司****公司 地址: **市崤山路中段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0398-****190 |
| 1.1.3 | 项目名称 | ****2026****中心高压配电业务服务项目。 |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采购范围 | 为****配送中心提供水、电全流程运维服务,包含高压配电室值守、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接地系统月度巡检、季度保养、设备日常故障抢修、绝缘工具定期检测、配电室安防消防维护,****中心高压供电系统全年稳定不间断运行,满足烟草安全生产用电标准。 |
| 1.3.2 | 服务地点 | ****配送中心 |
| 1.3.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
| 1.3.4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响应 | √不接受 □接受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 1.12 | 响应和偏差 | 响应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比文件的全部要求。 |
| 2.1 | 构成询比文件 的其他材料 |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比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构成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文件的时间及形式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形式: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系统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70397 @qq.com(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 |
| 2.2.2 | 询比文件澄清的时间及形式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形式: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 询比文件澄清 | 询比文件澄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一经发布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并确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登录系统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2.3.1 | 询比文件修改形式 | 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 询比文件修改 | 询比文件修改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一经发布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并确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登录系统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2.4 | 询比文件的异议提出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2日前 |
| 3.2.3 | 采购最高限价 | 采购最高限价(含税): ****2026****中心高压配电服务项目,一年121368元(人民币)。 本项目设采购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 3.2.5 |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2.6 | 结算价格 | / |
| 3.2.7 | 报价规则 | 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所有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应使用供应商公章进行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响应文件其他内容签章要求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执行。 |
| 3.7.4 | 响应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 1、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1份(必须为U盘形式)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U盘)应密封包装成壹包。 ①每套纸质响应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应为签字盖章原件。 ②电子文档U盘为纸质版正本签字盖章的pdf格式扫描件。 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建议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 3.7.5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响应文件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标注正本和副本,封面应注明: 项目编号: PROJ202********1029 项目名称:****2026****中心高压配电业务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2026年9月日 0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日09时00分(**时间)。 |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七楼开评标室 |
| 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采购人应对供应商派出参加询比活动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章规定按时参加询比会议或提交和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的,由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 |
| 5.2 | 询比程序 |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开启响应文件; (5)唱标(唱标公布内容不包含价格内容)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监督人、记录人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启结束。 |
| 6.1.1 | 询比小组的组建 | 询比小组构成: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 3 人组成。 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确定方式:从权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的数量 | 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
| 7.3 | 中标履约能力审查 | 中标结果公示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 7.4 | 定标 | ****小组确定中标人 ****小组确定中标人 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 示例一:不使用“自主综合择优定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小组推荐的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未通过履约能力审查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示例二:使用“自主综合择优定标”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处明确定标要求。 |
| 7.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中标结果公告 |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供应商。 公告媒介:同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
| 10.2 | 付款办法 | 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 10.3 | 采购人声明 | 1、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下同)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或与招标采购活动直接相关的重大违法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服务、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且不进行任何补偿、赔偿。 2、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采购人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3、询比文件中附带的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采购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4、潜在供应商自获得询比文件等项目相关资料之日起,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情况,认真分析获取的资料,对于漏项、缺项、错项、先后冲突的内容以及不清楚、不清晰的内容,在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应积极主动向采购人提出,未在询比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同认可询比文件。 项目招标实施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均不负责。 5、在开标、评标环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按无效标处理;在中标后发现投标材料不真实的,按照骗取中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良行为,2年内不得参与**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6、中标结果公示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小组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与**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7、中标结果公示前,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认定其为不良行为,2年内不得参与**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8、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认定其为不良行为,2年内不得参与**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9、合同签订后,若成交供应商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国家、行业政策、采购人整体采购计划调整导致本次项目停止采购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10、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国家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1.中标/成交通知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若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因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伪造、擅自制造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为违法分子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便利条件,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 注:潜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接受上述“采购人声明”的要求。 |
| 10.4 | 解释权 | 1.构成本询比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级解释;除询比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照询比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本项目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询比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3.在评标时,若出现询比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询比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 10.5 | 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方法 | 供应商根据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上检索参与的项目,点击“主控台”→“投标”阶段→“质疑或异议”→“新增质疑异议”选择异议类型并提出。 |
| 10.6 | 特别说明 | 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不含税价款不变,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 |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等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联合体响应: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2-5项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1.6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文件和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投标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响应和偏差
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2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询比文件做出响应。
1.12.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询比文件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响应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比文件的全部要求。
2.询比文件2.1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询比文件包括:
(1)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有)。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询比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比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未对询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2询比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文件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询比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询比文件。修改询比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文件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3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澄清(答疑)纪要、询比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询比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4询比文件的异议
采购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2.5询比文件的解释
询比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询比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询比时,若出现询比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询比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询比报价
3.3询比有效期
3.3.1询比有效期为从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询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予以拒绝;询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4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时,应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要求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继续满足询比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备选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有关项目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比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6供应商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如果没有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询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按时递交的,采购人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5开标程序 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询比程序5.2.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开标时供应商在签署开标一览表确认自己的响应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答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6.询比小组6.1询比小组
6.1.1询比由采购****小组负责。询比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询比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询比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评标开始,询比小组应查阅“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生成的“围串标分析报告”“查看围串标综合分析结果”数据,并进行判定处理。
6.1.4评标过程中,询比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小组成员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询比原则
询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询比
6.3.1询比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人不保证响应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6.3.2询比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并按综合得分高低按顺序向采购人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6.3.3询比小组应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询比评审报告。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询比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比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对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询比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3.4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对报告内容进行形式复核,发现问****小组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采购人告知相关问题后,询比小组未予修改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告。
6.3.5在评审过程中,****小组完成形式性检查、整理汇总、响应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等辅助性工作。
7.合同授予7.1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
7.2评标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定标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公告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经采购人确认后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7.6履约保证金
7.6.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6.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若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按询比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执行,其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归采购人所有。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该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7.6.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7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者重新招标。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及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部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向采购人或监督部门提出。
9.6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比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9.7其他
9.7.1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
9.7.2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采购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资质证书(如需)一致。 | |
| 签字盖章 | 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的,****公司、****公司及 **** 认定在不良行为的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规定。 | |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采购需求响应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 |||
| 其他实质性条件 | 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响应报价: 35 分 商务部分:30 分 技术部分:35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以所有有效供应商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该方法是目前招标中比较广泛使用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注:当有效响应报价超过5家(不含)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参与计算的采购最高限价、有效响应报价均为含税价。 | ||
| 2.2.3 |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有效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响应报价 35分 | 响应报价 (含税报价) (满分 35 分) | 示例一: 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XX分; 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1%在基本分XX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加分,加至满分XX分为止;若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5 %以上(不含)时,按每再低1%在满分XX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1%在基本分XX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注: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示例二: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响应报价)×价格满分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示例三:响应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响应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1%扣 1 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响应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1%扣 0.5 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
| 2.2.4(2) | 商务评分 30 分 | 企业业绩 15分 | 供应商每提供一份2023年8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务(服务)项目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15分。 注: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税局官网发票查询截图,以上三项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发票开具时间须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否则不得分。 | |
| 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6分 | 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每具备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文件中需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证书查询显示有效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不加盖公章不得分。 | |||
| 纳税信用 3分 | 供应商提供2025年纳税信用等级证明,A级纳税信用证明的得3分;B级纳税信用证明的得1分;其他级纳税信用证明的不得分。 注:****税局官网查****税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服务承诺 6分 | 1.承诺确保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管理,依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出现工伤亡、劳动争议等事件,由投标人全权承担,得4分,否则不得分。 2.承诺接受招标人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服务成果的验收,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2.2.4 (3) | 技术评 分 35分 | 服务方案 12分 | 1.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制定高压配电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协调机制等),评委针对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审,分三个档次打分:优(4分≤得分≤6分),良(2分≤得分<4分),一般(1分≤得分<2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2.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制定高压配电业务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协调机制等),评委针对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审,分三个档次打分:优(4分≤得分≤6分),良(2分≤得分<4分),一般(1分≤得分<2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人员配备方案 7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包括拟投入高压配电业务的人员数量及岗位职责、人员的考核方案、人员的劳保措施等)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评审,分三个档次打分:优(5分≤得分≤7分),良(3分≤得分<5分),一般(1分≤得分<3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管理制度 4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评审,分三个档次打分:优(2.5分≤得分≤4分),良(1.5分≤得分<2.5分),一般(0.5分≤得分<1.5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5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审,分三个档次打分:优(4分≤得分≤5分),良(2分≤得分<4分),一般(1分≤得分<2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应急处理预案 4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应急处理预案(包括自然灾害、紧急人员的调配、突发事件等)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审,分三个档次打分:优(2.5分≤得分≤4分),良(1.5分≤得分<2.5分),一般(0.5分≤得分<1.5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培训计划 3分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人员培训计划:对岗前、岗中、考核上岗等不同阶段的培训的详细性、周密性及可行性,评委针对培训计划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评审,分三个档次打分:优(2分≤得分≤3分),良(1分≤得分<2分),一般(0.5分≤得分<1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注:以上评审项目,缺项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0分,其他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如下: 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采购人需要。 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采购人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 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采购人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 | ||||
1.评审方法
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询比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详细评审后,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小组投票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2采购最高限价
采购最高限价是采购人控制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大于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行评审。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响应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33.1初步评审
3.1.1询比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询比小组认为不影响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3)未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未按询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不具备询比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报价超过询比文件中的最高限价的;
(7****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询比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询比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比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参加投标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0)供应商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1)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或者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12)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1.3围串标分析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围标串标情形外,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小组集体表决认定属于“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一致的;
(2)响应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其他规律性差异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4)其他异常情形。
3.1.4询比小组通过初步评审,确定进入详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3.1.5****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对提交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进行综合评分。
3.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询比文件另有规定外,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响应文件中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响应函附录)为准;
(6)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响应函附录)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投标函附录)为准。
3.3详细评审
3.3.1询比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供应商得分=A+B+C+D。
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1在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比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的组成部分。
4.3询比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小组的要求。
5.评审结果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询比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
5.2询比小组完成评标后,****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的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询比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小组成员名单;
(3)评标标准和方法;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小组根据询比文件规定的方法,经评审后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比小组成员更换,串通投标审查情况及说明等。
询比小组成员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本合同为合同签订的基本条款内容,正式合同内容以双方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且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询比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
2026****中心高压配电业务服务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二0二六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服务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现就高压配电业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采购需求约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制定详细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当明确高压配电室值守排班、月度巡检、季度保养的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故障响应时限、到场时限、故障排除时限、绝缘工具检测周期、安防消防维护标准等核心内容,并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数量、频次和质量要求。服务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需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服务方案为甲方提供高压配电业务服务;故障响应、到场及故障排除时限应根据甲方实际运行要求明确约定。服务方案如需调整,乙方应重新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服务期限: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选派的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质,应具备高压电工作业证。
2.在服务期间,乙方派1名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专门负责高压配电人员的日常管理。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员的考勤、请销假、社保、退休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乙方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金、失业金、医疗金、工伤保险金,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情况应向甲方提供证明材料;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提供的管理规定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
5.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由甲方制定,并应明确评价程序、服务质量等级及不同不合格情形对应的服务费扣除比例。甲方可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对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进行调整,但应确保调整具有合理性并留存书面依据,且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乙方,调整内容自告知期满后生效。经评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不合格服务项及其严重程度,按照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扣除相应不合格服务项的全部或部分服务费。
8.乙方派往甲方担任高压配电的服务人员,应爱惜甲方资产,对甲方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洗等应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如发现乙方派往甲方的高压配电业务人员人为损害甲方财物及设备,由乙方照额全责赔付。
9.乙方为甲方提供高压配电业务的人员,如与乙方发生任何劳动争议,均与甲方无关,须由乙方及时解决,不得影响甲**常业务工作。
二、关于各方关系的特别声明:
(一)各方确认:
1.甲乙双方不建立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向其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
2.甲方不对乙方员工承担任何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任。
3.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员工或雇员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如因服务需要,乙方服务人员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工作便利等,均不能作为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用工管理的依据。
(三)乙方应向其员工明确告知甲方与乙方员工无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不得向甲方主张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雇主的责任。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场所条件。
(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及安全生产要求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方案,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整并重新报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三)在乙方完全履行当期合同义务、服务经甲方核验合格、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约定资费标准、方式、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无争议部分的服务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应符合本合同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条件,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及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如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外包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更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人员更换,更换后的人员同样需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岗位资质要求。
(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标准和方式收取服务费,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或服务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三)乙方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服务期内人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确需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选任人员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资质、年龄、健康等全部要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高压配电相关人员离职前,乙方需确保新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上岗,人员交接期间不得影响供电系统运维的正常开展。
(四)乙方有权利自行负责人员的招聘、入职、薪资、离职事宜,自行对员工进行管理、发布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应确保外包人员的劳动关系合法合规,并在发生任何劳动纠纷时及时通知甲方。
(五)乙方服务过程中造成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向甲方索赔。
(六)乙方应督促、管理乙方人员安全的提供服务。保证乙方及乙方全部上岗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乙方服务人员不具备本合同约定的资质条件或乙方提供的资质材料虚假的,每发现一人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因此造**全事故或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设备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款约定,将甲方提供的设备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用途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乙方及乙方人员均不得以甲方或甲方职工的名义活动。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款约定,以甲方或甲方职工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九)乙方对在开展服务活动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乙方应对接触到的甲方卷烟配送数据、交易数据、用户信息等核心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仅可用于履行本合同所需,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基于本服务产生的所有衍生数据及相关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及于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直至非因乙方原因相关信息被公开,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目的。如乙方违反本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金额30%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的违约金。
(十)乙方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应服务,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任务。
(十一)乙方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如发生请假、生病、休假等情况,乙方需及时调整增加人员,确保工作保质保量的正常进行。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十一)款约定在服务人员请假、生病、休假等情况下及时调整增加人员,导致服务中断或服务质量下降的,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处理。
(十二)乙方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所需的工作服及相关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发放。
(十三)乙方选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如发生辞退、补偿、纠纷等相关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操作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生产操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操作规范、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责任承担、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协议及本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并对其人员及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十四)款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操作协议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五、服务费结算及支付
(一)服务费结算。
结合实际业务需要,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实际发生业务进行结算及支付。
1.合同总金额(含税)暂定为121368元(大写:壹拾贰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整),适用税率按国家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不含税总金额按照含税总金额及适用税率计算确定。合同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121368元(含税),最终按照本合同第2、3项约定的服务标准、服务期限、结算方式及季度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季度考核分数低于95分的,按比例扣减对应服务费。
2.高压配电业务:按月进行支付,服务费每月 元(大写: ),乙方提供服务费金额每月应附明细表,服务人员与乙方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公里补助、安全奖、工人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工装、防暑降温用品)等人工成本以及其他成本和税费。
考核评价在95分以上全额支付服务费,低于95分按比例支付服务费。
5.对于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当期及后续任何一笔应付未付的服务费中优先抵扣,抵扣后不足清偿的部分,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偿。
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当月服务完成情况说明、结算明细及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对当月服务完成情况进行核验。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5项约定在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完成情况说明、结算明细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当期服务费直至乙方提交完整资料。
(二)甲方收到乙方上个月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无争议部分的服务费,遇节假日顺延;对于存在争议的部分,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待双方核实一致后再行支付。
若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务合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付款期限相应顺延,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 30 日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延迟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得拖欠选派到甲方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
(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约期间,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自行承担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第三方造成损失。
(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具体认定标准以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5项制定并提前告知乙方的服务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为准。甲方出具的书面认定通知应载明具体不合格情形及对应的评价依据。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10000元(大写:壹万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经督促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者拒不改正,或同一服务项目或同一性质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情况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
(五)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其服务人员的行为违法或侵犯他人权益的,应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出的罚款、向他人作出的赔偿、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员工的违约或不当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不当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否经乙方授权或指示。
(六)乙方需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包、分包或以其他方式交由第三方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同时,乙方对于其转包、分包或以其他方式交由第三方履行部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解除、终止或者明确表示拒不履行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至服务期满或赔偿甲方另行采购替代服务的差价损失。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还应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
七、免责条款
(一)合同履约期间,甲乙双方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经双方确认,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三)合同履约期间,乙方委派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条例执行,乙方须签订安全生产操作协议,发生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操作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外,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赔偿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中标通知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若中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因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伪造、擅自制造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为违法分子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便利条件,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
(四)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方保存四份,乙方保存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签订后,除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采购需求约定调整评价标准和办法外,双方对本合同所作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未经上述程序的变更,对双方不发生效力。
(六)本合同包含附件:《项目廉洁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与移交: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完成人员撤离、甲方资产移交及费用结算外,还需向甲方移交全部服务期间形成的巡检记录、保养报告、故障处理台账、检测证明等所有运维资料,并配合甲方完成与后续服务承接方的工作交接。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起3日内完成上述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款约定,未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完成服务人员撤离、甲方资产移交及费用结算工作的,除按该款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外,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遗留物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自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对方拒绝签收的,自邮件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采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的,自发送方发出且接收方确认收到之日视为送达;发送方发出后24小时内未收到接收方确认回复的,自发送之日起满24小时视为送达。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未按期通知的,按原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仍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地址:
电 话:
乙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
联 系 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
2026****中心高压配电业务服务项目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在采购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种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公平、公正、廉洁、诚信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廉洁自律、反对腐败、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权益。
2.双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教育,使其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第二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其它可能对公正履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任何行为,应及时向乙方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如实反映。
第三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实施其它可能对甲方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乙方应当支持甲方的廉政建设,若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有索贿行为,乙方应当拒绝,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7.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监委调查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冲抵。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将依法依规将乙方列入投标人黑名单,采取相应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4.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主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主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效力覆盖主合同履行期间及主合同终止后5年。双方采购业务关系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
为****配送中心提供水、电全流程运维服务,包含高压配电室值守、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接地系统月度巡检、季度保养、设备日常故障抢修、绝缘工具定期检测、配电室安防消防维护,****中心高压供电系统全年稳定不间断运行,满足烟草安全生产用电标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按照甲方高压配电业务的需要,由乙方制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需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服务方案为甲方提供高压配电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
(二)服务要求
1.乙方选派的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质,应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2.在服务期间,乙方派1名人员专门负责高压配电人员的日常管理。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高压配电人员的考勤、请销假、社保、退休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甲方高压配电业务给乙方管理,乙方应派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服务****中心进行工作、安全管理。
5.乙方选派到甲方的高压配电人员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金、失业金、医疗金、工伤保险金,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情况应向甲方提供证明材料。
6.在服务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提供的管理规定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
7.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由甲方制定,并应明确评价程序、服务质量等级及不同不合格情形对应的服务费扣除比例。甲方可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对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进行调整,但应确保调整具有合理性并留存书面依据,且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乙方,调整内容自告知期满后生效。经评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不合格服务项及其严重程度,按照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扣除相应不合格服务项的全部或部分服务费。
8.乙方派往甲方担任高压配电的服务人员,应爱惜甲方资产,对甲方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洗等应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如发现乙方派往甲方的高压配电人员人为损害甲方财物及设备,由乙方照额全责赔付。
9.乙方为甲方提供高压配电服务的人员,如与乙方发生任何劳动争议,均与甲方无关,须由乙方及时解决,不得影响甲**常业务工作。
五、供应商评价要求:考核评价在95分以上全额支付服务费。低于95分按比例支付服务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标段(如有)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人名称) 项目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响应函附录》的响应报价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偏差表;
(6)商务标;
(7)技术标;
(8)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9)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比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响应函附录
|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 | |
| 响应总报价 (含税/不含税,元) | 大写: 小写: |
| 税率 | % 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每次结算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同意按照国家规定调整相应税率,不含税价格不变)。 |
| 投标范围 | |
| 服务地点 | |
| 服务期限 | |
| 质量标准 | |
| 投标有效期 | |
|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 |
| 权利义务 是否响应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 | |
| 是否响应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 |
| 其他 | 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本格式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 标段(如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本格式不需提供)
(一)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注册地址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企业类型 | 登记机关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 ****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材料
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 序号 | 询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差说明(正偏差/负偏差/无偏差)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备注:除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比文件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询比文件评标办法第2.2.4(2)条要求,自行编制。
业绩明细表(自行设计)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询比文件评标办法第2.2.4(3)条要求,自行编制。
(一)询比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