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沿**区**作业区口岸联检大楼工程施工 | ||
| **港**沿**区**作业区口岸联检大楼工程施工 | ||
| A01-124********388400H-****0827-000003-2 | ||
| 正常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港**沿**区**作业区口岸联检大楼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港**沿**区**作业区口岸联检大楼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港**沿**区**作业区口岸联检大楼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位于**港**沿**区**作业区通用码头后方区域东北侧,临近**南路。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主要建设1栋9层的口岸联检大楼,配套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工程、信息化软件系统等内容。 |
||||||||||||||||||||
| 招标内容 | **港**沿**区**作业区口岸联检大楼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概算报告书等有关资料说明。 | ||||||||||||||||||||
| 工期(交货期) | 12 个月 | ||||||||||||||||||||
| 最高投标限价 | ****3998.78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非信息化部分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担信息化部分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各方均为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附件一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分别承担非信息化部分和信息化部分工程等工作,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承担非信息化部分的单位;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结果)。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cn/#/44/index)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招标文件2026年8月27日发出,投标人于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1日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cn/#/44/index)进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领取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及图纸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标书代写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8-27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1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10: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标书代写https://ygp.****.cn/#/44/index)进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8日10: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心(**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标书代写 3、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10:3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大楼 6 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大南****服务中心大楼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梓琪 | 联系电话 | 0663-****16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袁锐良 | 联系电话 | 0663-****665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大南****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663-****822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一: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