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所属部分子、分公司经济责任审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特殊普通合伙),投标基准付费额报价:640元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集团正式批复14家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姓名:宋海风,注册会计师证号:120****10059。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基准付费额报价:719元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集团正式批复14家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姓名:郑晓晓,注册会计师证号:130****3161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事务所****公司,投标基准付费额报价:720元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集团正式批复14家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姓名:高丽芬,注册会计师证号:130****60246。
所有投标单位:
****事务所****公司、****事务所****公司、****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年检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在有效期内,不满足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事务所****公司、****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满足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3),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复,招标人答复后,即认为投标人即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
评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8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德祥
联 系 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152****8108
邮 编:050000
地 址:**市**区科瀛智创谷31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