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47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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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6年1月4日作出裁定,受理****(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破产重整案件,并于2026年1月5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6年4月13日,****法院出具(2026)鄂0606破2号裁定书,裁定金环新材料、京汉绿创**文化****公司、******公司、**金环****公司、**奥美****公司(以下合称“五家关联企业”或“债务人”)实施实质合并重整。2026年4月29日,法院指定原管理人作为五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为依法推进重整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二、债务人资产与经营现状(一)****基本信息 ****成立于2015年03月20日,注册地址为**市樊****店镇陈家湖,法定代表人为徐炎玲,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780822R,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京汉绿创**文化****公司基本信息 京汉绿创**文化****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8日,注册地址为**省**市樊****店镇田山村二分厂199幢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为黄茂林,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600MA4945GW1N,经营范围包括对文化产业投资;对旅游景区开发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管理;对房地产业、酒店的投资;房屋租赁;体育设施销售及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会议展览服务;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旅游工艺品制作与销售;农业生态观光园建设经营;污水治理、水上园林景观开发建设;养生养老项目投资开发;物业管理;****基地建设;文化交流咨询;餐饮、住宿;文旅项目咨询策划管理;酒店管理;绿化工程;新能源开发。(依法须经批准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餐饮、住宿属后置审批事项) (三)******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0日,注册住所为**市樊****店镇田山村二分厂145-1幢,法定代表人为张晓明,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600MA7LWB10XF,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含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产销、生物基材料研发生产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零部件加工、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许可项目为电气安装服务,该项目属于后置审批事项,需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金环****公司基本信息 **金环****公司成立于2022年04月20日,注册经营住所为**市樊****店镇田山村浆厂288幢,法定代表人为徐炎玲,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含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与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无前置、后置许可类经营项目,所有经营品类均可自主开展。 (五)**奥美****公司基本信息 **奥美****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3日,注册经营住所为**市樊****店镇田山村二分厂14幢,法定代表人为余达山,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初始为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供应链管理服务;后经多次工商变更,陆续新增新型膜材料、高性能纤维、化工、生物基、包装、塑料容器制品销售,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无前置审批类项目,全部业务可自主经营。 (六)根据****事务所出具的《破产重整期初审计报告》及**华仁资产评****公司出具的《拟重整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五家企业实质合并后资产总额评估价值为626,129,535.58元,负债总额评估价值为657,716,253.96元,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31,586,718.38元,资产负债率为97.50%。 债务人核心资产包括:(1)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63,516,900.00元,建筑物评估价值为101,886,300.00元;(2)无形资产,含金环新材料名下的65项专利(含3项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3)核心经营资质,包括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上述资产具备较高的营运价值与行业准入壁垒。 目前,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统一接管,并进行委托经营。托管期间,企业核心生产线维持运转,主营产品(粘胶长丝、浆粕、碳纤维丝等)保持正常生产与销售,核心设备运转良好,安全生产与环保设施合规运行,具备持续经营基础与重整再生条件。 三、招募目的为优化债务人资产结构,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与资金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恢复企业盈利能力,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实现债务人企业重生与地方产业稳定发展,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四、投资人资格条件(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能够为债务人重整提供必要的共益债务资金支持或重整投资款,并承诺按重整计划约定及时足额支付;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主营业务(化纤、生物基新材料等)相关的产业背景、技术优势或丰富的企业重组整合经验,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产业协同与经营提升方案; (五)意向投资人须承诺认可实质合并重整的法律后果,同意在重整计划中承担相应的投资义务,****人民法院推进重整程序。 (六)本次招募仅接受单一主体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流程与材料要求(一)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27日起至2026年9月27日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展及实际情况适当**招募期限。 (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三)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申请表及投资人基本情况说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文件; 4.初步重整投资意向书(含投资方式、资金规模、产业规划等核心内容); 5.承诺按本公告要求交纳报名保证金的书面承诺函; 6.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机制(一)保证金金额:意向投资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管理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人民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942********0793850 (三)保证金规则及退还机制: 1.本保证金为缔约担保,不具有定金效力; 2.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表示放弃投资或者未被最终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2)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未在指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3)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 (4)违反《保密协议》约定,造成债务人或管理人损失; (5)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或其他意向投资人利益; (6)其他严重违反本公告约定导致重整不能的情形。 4.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归入债务人财产; 5.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自动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或共益债务资金,后续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执行;****法院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款。 七、重整投资方案编制要求意向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资格初审合格,将获取详细的尽职调查资料及债权表。意向投资人应结合尽职调查情况,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资人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及出资保障安排; (二)重整投资对价、出资进度及资金监管安排; (三)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含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普通债权的清偿思路; (四)出资人权益****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五)产业经营规划、产能优化目标、核心技术升级及员工安置方案; (六)共益债务融资计划(如适用)及后续经营资金保障措施; (七)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条款及执行保障措施。 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方案》后,可对方案进行反馈及提出优化意见,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投资人进行第二轮报价或谈判。进行二轮报价的,管理人应提前3日通知各合格意向投资人,并给予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 八、评审与遴选规则(一)管理人将组****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二)评审维度包括:投资对价合理性、资金实力与到位确定性、产业协同与经营可行性、债权清偿率预期、员工安置与社会稳定保障、方案可操作性等。 ****委员会将依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选投资人。若出现评分相同或方案均符合重整要求的情形,管理人有权组织竞争性谈判或要求补充报价。 (四)中选投资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按约定支付后续投资款项。未在指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依法****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对重整投资人具有约束力。****法院批准的,《重整投资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投资人过错导致的除外)。 十、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一)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接收材料指定地址):**省**市**区檀溪路198号国际**A座6****事务所606室 联系人:马小飞(189****6677)、曹丹(186****6327) 电子邮箱:****@qq.com (二)管理人承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商业信息、财务数据及投资方案严格保密,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向无关第三方披露。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现场尽职调查。调查期间须遵守管理人及托管经营方的安全与保密规定。 (四)本公****人民法院对投资行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根据重整程序推进情况调整招募安排的权利。 (五)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未能选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有权通过再次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公告、其他邀请磋商方式招募投资人。 (七)因不可抗力导致招募程序中止或终止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八)本公告在各公告渠道发布内容不一致的,以管理人盖章的纸质文本为准。 (九)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诚挚欢迎各方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等五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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