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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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8-27 17:41
名 称 2026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县托卡依铜矿勘探

******县西230°方向88公里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5°26′55.763″,北纬38°47′967″。

****

******公司

本工程勘探以铜矿为主攻矿种,勘探区由12个拐点圈定,勘探面积4.828平方千米。勘探阶段设计设计钻孔5个,直孔,工作量共计1500m,勘探范围内设置5条探槽,合计工作量1000m3、完成1:2000地质测量,1:10000专项水文地质测量、1:10000专项工程地质测量、1:10000专项环境地质、地质灾害测量、1:10000低空无人机航空磁法测量

;取得各类代表性样品624件,带回送样化验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以其他草地、天然牧草地为主,占地主要包括槽探、临时道路用地、生活营地,工程占地点状分布,面积较小,探矿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后,对区域土地利用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施工活动应限制在设计的临时占地范围内;避开大风天气、大雨天施工,表土尽量减少挖运频率和次数;勘探工程结束后对生活营地拆除,拆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临时堆场应进行100%覆盖,辅以洒水降尘;对探槽等进行回填,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地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地进行人工混播草籽。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次勘探项目主要为探槽、施工便道等土方活动产生的扬尘,以及建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因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尾气。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堆放时采取覆盖措施,覆盖率100%,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运输严格按规划的施工便道的路线行驶,车斗封闭,控制车速,必要时对土路行驶段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开挖过程中定期对产尘区进行洒水降尘,开挖后的表土堆放过程中如遇到刮风天气时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探矿严格按照规划进度进行,探矿结束后及时将开挖的表土回填复垦。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项目区共设置1处临时生活营地,在营地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m3),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各种运输车辆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主要为勘测阶段使用挖掘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至90分贝,产生短期、局部影响,随施工结束后消失。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距离衰减来降噪;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车辆行驶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鸣笛。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勘探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探矿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槽探产生的临时土石方暂存于探槽附近并将表土单独堆放,待勘探工程完成后用于探槽回填及覆土,恢复地貌;生活垃圾由生活营地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柴油发电机使用柴油后产生的柴油桶、探矿设备、柴油发电机维修更换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一体式撬装危废暂存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县阿尔巴列克铜矿外围普查

**维吾尔自治区****县东南109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6°18′43.000″,北纬38°12′51.000″。

**县桂新****公司

******公司

本次勘探以铜矿为主攻矿种,拟钻探3个孔,共计1000m;探槽5个,开挖量约100m3;通过稀疏的槽探、钻探取样工程控制和测试、试验研究,初步查明矿体(床)地质特征,类比类似**同类矿石选冶技术性能,初步了解**开采技术条件,为**规划、勘探区确定等提供地质依据。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勘探过程中,减小对探**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保护植被、野生动物,控制施工占地面积、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不得随意开辟便道。勘探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各类建筑物并妥善处置废弃物,生态恢复与周围景观基本相协调,与原有地形、地貌基本一致,确保探矿活动区生态环境不受到显著人为干扰。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勘探期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勘探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柴油发电机废气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相关要求;钻探、槽探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必须洒水抑尘;开挖土方石集中堆放并加盖苫布降尘;运输车辆加强管理、控制车速、路面洒水抑尘,柴油发电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勘探区四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废水排入HDPE吨桶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用于勘查区内的天然牧草地灌溉,不得用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灌溉。

(四)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钻探产生的临时土石方回填;岩芯保存于岩芯库;废土石在作业点附近临时堆放,勘探结束后统一回填处理;钻井泥浆固化后用于勘探区回填平整;钻屑用于回填钻孔;废矿物油、废柴油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清运至县城依托当地环卫设施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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