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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00449XQ-****0818-000757-0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8-27 17:27:37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4 |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四标段 | 公开招标 | 91.0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8月19日发布的“**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请问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是否符合要求。标书代写
答复:符合要求。
问题2: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水利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均以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为准,未见要求被验方或参建方加盖公章,建议提供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取消证明材料中关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加盖公章的要求。
答复: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提供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的验收鉴定书作为验收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澄清:
澄清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增加第(19)-(21)项,具体内容如下:
(19)为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单位;
(20)与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与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答疑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7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县2026年高标﹒﹒﹒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