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技术部分评分:技术能力保障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无人机驾驶员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提供持证操控人员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操作员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更正为:技术能力保障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无人机驾驶员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持证操控人员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操作员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商务部分评分:企业实力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无人机进行评分:每提供1台得0.5分,满分3分。(提供《设备清单》(格式自拟),属于自有的需提供设备合法权属证明(如购置发票复印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无人机机身一切险凭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方设备合法权属证明(如购置发票复印件)及租赁费支付凭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对应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无人机进行评分:每提供1台得1分,满分3分。(提供《设备清单》(格式自拟),属于自有的需提供设备合法权属证明(如购置发票复印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无人机机身一切险凭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方设备合法权属证明(如购置发票复印件)及租赁费支付凭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对应项不得分。)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商务部分评分:企业实力3:考虑到本项目涉及档案整理、档案保管工作内容,且后期需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衔接的需求,①投标人具有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的(服务范围至少包含档案整理、档案保管)得1分,满分1分。②投标人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业绩经验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②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③中标(成交)通知书;④采购合同文本;⑤采购人(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不得分。更正为:考虑到本项目涉及档案整理、档案保管工作内容,且后期需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衔接的需求,①投标人具有档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资质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②投标人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业绩经验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②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③中标(成交)通知书;④采购合同文本;⑤采购人(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7日
无
名称:****
地址:****广场
联系方式:137****8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瑞晟建设****公司
地址:****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
联系方式:0596-****5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友华
电话:0596-****567
**瑞晟建设****公司
2026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