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2026年**、续建、扩建****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区高塘岭街道高裕中路100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街道**路178号**佳苑北地块2栋805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3.质量要求3.1我方承诺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我方承诺整体项目质保期五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我公司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我方承诺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4.1系统维护。我公司已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我方已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我方已提供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我公司已知晓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我方已提供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我方承诺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我方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我方都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5质保期内我方每年巡检一次,并出具巡检报告交给采购人。 5.其他要求1、我方已知晓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我方已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我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我方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进行事前核验,确保投标文件内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且有效,不存在任何伪造、变造、篡改或虚假陈述的情况,并承担材料真实性的全部法律责任。若后期经采购人核查,发现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我方已知晓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我方可在投标**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 4、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4.1我公司已知晓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2我公司已知晓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等。 5、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投标前,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公司自行承担;我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公司自行承担。 6、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466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第一次在货物入场或安装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6.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说明:第二次在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3.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收款账户: ****银行坪塘支行(****:820********026775) 3.预付款保函: 否 本项目不要求乙方提交预付款保函,无预付款保函相关义务。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我公司承诺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我方承诺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我方已知晓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公司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我方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我方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公司****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我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我方原因,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产品规格尺寸、材质工艺、环保安全性能、结构力学性能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对应国家/行业标准; 产品安装牢固、配件齐全、功能调试正常,安装质量符合规范,无破损、变形、松动、锈蚀等缺陷。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完成全部运输、装卸、现场搬运及安装调试服务,施工安全规范,产品技术资料、合格证明文件移交齐全; 质保维保、售后响应、操作培训等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约定,服务标准、响应时限达标。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供货安装总工期符合合同约定,无逾期交付; 合同总价为包干价无额外加价,发票合法合规,竣工及履约资料完整有效、签章规范; 无转包、违法分包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投标履约承诺全部兑现。 (6)履约验收标准: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 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核心验收依据; 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规定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验收过程允许开展使用性测试与破损性实验,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并负责返工直至合格;首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时,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属我方责任的,检测、返工及赔偿费用全部由其承担;验收相关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验收合格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必备凭证。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及服务享有合法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情形;甲方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时,如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全部法律责任、诉讼费用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予以赔偿。为甲方定制开发的产品及配套方案,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使用或用于其他项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更换合格货物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经济损失。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供货、辅材配件、运输装卸、现场保管、安装调试、质量保修、技术培训、验收检测、管理费用、税金及利润等全部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项目遗漏、成本上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人工、运输、税费等市场要素价格变动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价款固定不变,不因市场行情变化予以调整。 3.质量与安全风险:因产品质量缺陷、验收不合格返工、施工安全事故、第三方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全部成本、损失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合规风险:因乙方投标及履约材料虚假、资质失效、违法转包分包、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及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追加采购补偿:甲方在合同总价百分之十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合同对应单价结算费用,乙方不得拒绝。 6.政策调整补偿: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调整政策或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对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变更(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履行时间、交付地点、服务内容等事项协商变更,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 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3)未经双方签署书面确认文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2、合同中止(1)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合同履行,待采购计划明确后恢复履行。(2)因采购投诉处理或财政部门依法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履行。(3)中止履行期间,双方暂停对应合同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止事由消除后,合同恢复履行。 3、合同终止(1)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质保期届满,合同自动终止。(2)乙方出现根本性违约(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货达到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两次验收仍不合格、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虚假履约材料等),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全部违约责任。(3)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的,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不予补偿。(4)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年08月25日。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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