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酸钠生产线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公司已基本完成《锑酸钠生产线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锑酸钠生产线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利用自主研发的含锑废物绿色湿法提取技术和装备系统,对现有锑酸钠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增干燥、布袋收尘等设备,将含锑废物中的锑转换成光伏玻璃澄清剂锑酸钠,同时将杂质元素富集减量化。本项目实施达产后,锑酸钠产量由原技改扩项目设计的10000吨/年调整为800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
①(1)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2.08%、12.08%、1.2%。
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铅、砷、镉、汞年均值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11%、1.11%、0.16%、0.13%、8%、0.4%、0.00002%。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③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本项目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要求;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要求;铅、砷、镉、汞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锑酸钠洗涤废水经蒸发浓缩系统后回用反应釜,过程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洗涤,其他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后回用项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定期用罐车送****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
因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并且项目对各类构筑物、管线等进行了严格防渗措施,在正常状况下,各类水池等经防渗处理,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污染物渗入地下水的量很少或忽略不计,正常状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地下水预测情景设置为非正常工况下的母液储槽泄漏事故,预测因子厂区污水主要污染物锑。由预测结果可知,非正常状况下,母液储槽泄漏,污染物持续泄漏100d、365d、1000d时,运移至厂界时,锑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因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并且项目对各类构筑物、管线等进行了严格防渗措施,发生事故后及时治理可以有效控制污染物的迁移与扩散,且随着距离的变化已逐渐趋向于本底值,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下,锑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但考虑项目废水非正常排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业主方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维护保养,严格避免发生废水非正常排放渗漏进入地下水的情况发生。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环保角度考量,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边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循环冷却水系统过滤渣,委外综合利用。
投料除尘灰返回反应釜、电回转窑干燥除尘灰返回电回转窑干燥系统段综合利用外,其他危废过滤渣、锑渣、废布袋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和处理。
经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
大气沉降情况累积5年、10年、20年后,预测因子的累积浓度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的土壤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质有:锑及其化合物(以锑计)、铬及其化合物(以铬计)、铊及其化合物(以铊计)等。废气处理系统、储罐区、危废仓库、原料库构成危险单元,主要风险事故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在厂区内设置三级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时,能按应急预案进行措置,把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事故发生概率小,项目风险为可以接受水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锑酸钠车间投料废气经保安过滤器处理,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覆膜滤料材质)处理,包装废气、电回转窑干燥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覆膜滤料材质)处理后,一同由15m高DA010排气筒外排。
(2)废水
项目的废水主要有锑酸钠洗涤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和厂区初期雨水。其中锑酸钠洗涤废水经浓缩后回用于反应釜,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生产;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罐车送****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地下水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布袋收尘系统为重点防渗区。锑酸钠车间、原料库(含锑物料区、辅料区)、一般固废库为一般防渗区。同时,做好日常巡查、设置下游监控井,建立跟踪监测制度,避免事故性排放,防止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噪声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过滤渣、锑渣、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投料除尘灰返回反应釜、电回转窑干燥除尘灰返回电回转窑干燥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过滤渣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统一处理。
(6)土壤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厂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现状保障措施;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均采取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各生产区、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应急池、事故水池等按分区要求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进行硬化,选择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加强绿化,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跟踪监测制度等,减少大气沉降累积性影响和降低污染物入渗土壤的可能性。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锑及其化合物(以锑计)、铬及其化合物(以铬计)、铊及其化合物(以铊计)等,危险单元为废气处理系统、储罐区、危废仓库、原料库。涉及的风险类型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有三级防控体系,发生故障时废水抽入事故应急池;储罐区设置围堰,雨水管沟内关键节点处设置闸门、抽水泵,管线与厂区事故水池相连,阻断事故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系统进入厂外水体。
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在厂区内设置三级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时,能按应急预案进行措置,把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事故发生概率小,项目风险为可以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锑酸钠生产线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工程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6-PjNceDOg8VDNsN1HblTQ
提取码: a5fr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com/s/1VcL0TiqWYWxZYeaqqjrQFg
提取码: hf68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周总
联系电话:133****9376
邮箱:****@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东葛路118****广场西1栋4102、4103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466
联系人: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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