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调整**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工作,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调整**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背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我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使终端销售价格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促进我县管道天然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政府****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封府规〔2018〕6号)第六条“(一)涉及就业、社保、教育、卫生、公共产品价格调整等民生领域重大政策”的情形,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因此,开展本项目风险评估工作。
(三)评估依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8〕6号) 《****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3〕6号)及《****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封府规〔2022〕2号)等规定。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式
(一)通过深入走访有关人员、向有关人员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调整我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进行风险评估。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调整**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影响对我县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二)调整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是否影响企业单位、居民等自身利益,各方有何诉求。
(三)调整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对公众自身利益的影响;
(四)对调整我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的意见、建议或可行措施。
(五)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
**县。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7日至9月5日。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对本次关于调整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报告编写单位提出。
评估单位:******公司
邮寄地址:**市星湖大道仙女湖东侧****园区2号332室
邮 编:526040
联系人 :伍工
电 话:0758-****999
电子邮箱:****@163.com
****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