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件执行基础代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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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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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案件执行基础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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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招标人 |
郑鹏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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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招标时间 |
2026-08-27 1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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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交货日期 |
2026-09-02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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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交货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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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投标开始时间 |
2026-08-27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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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投标结束时间 |
2026-08-28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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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结算方式 |
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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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基础费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合同额的30%;合同签订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合同额的70%。风险代理费的基数按****7846.05元(截至时间2026年7月31日)起计进行报价,报价需按百分比例上报,具体金额按执行金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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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质保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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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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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建设路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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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招标联系方式 |
郑鹏远 139****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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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
采购联系方式 |
李飞飞 137****9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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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18: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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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
是否需购买标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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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纪委举报电话 |
0379-****8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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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
报价要求 |
1、****公司的诉讼及仲裁系列案,仲裁委员会于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1日出具了8份调解协议(案号分别为:(2025)九仲调字第667、668、669、670、671、672、673、674号调解书)及2026年1月27****法院作出的(2025)赣0403民初4809号。为收回调解书确认的全部款项,甲方委****公司案件执行进行代理; 2、代理内容:代理上述案件后续执行所有事宜直至****收回涉及8个仲裁《调解书》及1个诉讼案件所述全部款项的全流程法律事务,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上述案结案全部终结。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参与基于第(-)条所述调解书执行中所发生的异议、复议等全部法律程序,代为提起代为诉讼、****法院提起协助执行等全配套文书。 3、代理费及发票: 3.1律师服务费用采用(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模式:基础费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合同额的30%;合同签订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合同额的70%。 3.2双方约定,风险代理费的基数按****7846.05元(截至时间2026年7月31日)起计进行报价,报价需按百分比例上报,具体金额按执行金额计算。上述费用包括律师承办该案件过程中发生全部费用(立案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相关行政费用除外);报价包含6%的增值税。付款方式:电汇。 风险代理费: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实际实现债权金额”后45日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3.3就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税率6%。)。 4、资质要求: 4.1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设立,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有行业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专职律师不得少于15****事务所。 4.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社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及未被国****行业协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处罚等。 4.3指派的主办律师应具备如下条件:①5年以上(含5年)专业工作经历。②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经济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5、保密要求:本案相关情况及本文件所有内容请严格保密,****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提供代理合同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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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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