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北站南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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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项目编号: ****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9-10 23:59标书代写

收货地址: **省/**市/**区

详细地址: -

品目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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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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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含税 附件:

附件.docx

竞价规则

预计竞价开始时间: 2026-09-11 10:00:00 竞价时长: 30 分钟 超时竞价时长: 2 分钟 报价最小幅度: 10,000.00 元

大写:壹万元整

竞价方式: 竞高价 起始价: 1,164,700.00 元

大写:壹佰壹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

备注说明

- ****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竞价公告


****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

竞价公告

景城投竞告字〔2026〕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出租方")拟将其合法拥****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通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

(二)项目编号

景城投竞告字〔2026〕第01号。

(三)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66004F

类型:****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省景德****发展中心五楼

(四)竞价平台

本次竞价活动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进行,全程采用线上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无需到现场参加。

(五)标的位置

**省**市珠****广场地下空间,涉及B1层。

(六)标的范围及数量

本次竞价出租标****广场地下空间内全部广告位的整体经营权,涵盖VIP区、A区、D区、C区、E区、P区、T区共七个区域,广告位类型包括灯箱广告、柱子灯箱及电子屏三类,广告位总面积约508.25平方米。具体广告位编号、位置、尺寸、面积及现状以附件一《****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清单》及现场实际为准。

(七)评估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已经******公司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赣百伦评报字〔2026〕第0809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6月20日,评估结论为:上述广告位年租金市场价值为人民币****7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该评估报告已按规定完成备案。

(八)出租底价

本次竞价出租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7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含增值税)。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

(九)出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36个月),自双方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出租及出租方式;如继续出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交付方式及现状

1. 标的按现状整体交付,承租方已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瑕疵。

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标的中部分广告位处于已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承租方知悉并同意:原租赁合同到期前,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按原合同履行;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承接运营。承租方不得因部分广告位存在原租约而主张减免租金或解除合同。

3. 未出租广告位自交付之日起由承租方自行运营、维护和管理。

二、竞价方式

本次出租采用线上公开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中进行。

(一)竞价标的

年租金(人民币****700.00元元/年,含增值税)。

(二)加价幅度

每次加价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或其整数倍,不接受非整数倍加价。

(三)竞价阶段

本次线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1. 自由竞价期: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可随时登录平台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可多次报价。

2. 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内,如有竞买人报价,则系统自动顺延倒计时(限时竞价期2分钟),直至无竞买人继续报价,竞价结束。

3. 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确认最高报价方为中选人。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竞买人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记录的最先报价方为中选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五)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具备广告经营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相关内容),或具有不少于两年的广告位运营管理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租、转包。

(八)与出租方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纠纷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10日。逾期平台将关闭报名通道,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进行注册、认证并报名。

(四)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竞买人在平台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1. 竞买申请书(见附件二);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竞价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竞价前开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查截图)

7.具备广告经营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相关内容),或具有不少于两年的广告位运营管理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8.与出租方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纠纷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提供承诺函

9.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11. 竞买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竞买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 缴纳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子账号,竞买人须在竞价开始前****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平台系统显示为准。

3. 退还方式:未中选方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平台原路无息退还

4.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或操纵竞价价格的;(2)中选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3)中选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4)其他违反竞价规则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六)资格审查

出租方在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平台系统推送及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线上竞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已缴纳的保证金(如有)在审查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竞价安排

(一)自由竞价期

开始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10:30。

自由竞价期内,竞买人可随时登录平台进行报价。

(二)限时竞价期

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2分钟。

(三)竞价地点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网址:https://www.****.com),竞买人通过互联网登录平台参与竞价,无需到场。

(四)参会要求

1. 竞买人应使用已注册并通过认证的账号登录平台,在竞价开始前完成登录并进入本项目竞价大厅。

2.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因账号保管不善导致他人操作的,由该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3. 建议竞买人使用稳定的网络环境和电脑设备参与竞价,因竞买人自身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4. 竞价过程中如遇平台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不可抗力情形,出租方有权决定暂停、延期或重新组织竞价,并通过平台公告及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

六、竞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设有保留价(即出租底价),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无效。

(二)自由竞价期内,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均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加一个加价幅度。系统实时显示当前最高报价及报价人。

(三)限时竞价期内,竞买人可继续加价。如有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报价,系统自动顺延倒计时;倒计时结束且无竞买人继续报价的,竞价结束。

(四)竞买人一经在系统中提交报价,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价结果,最高报价方为中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以系统记录的最先提交报价方为中选人。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宣布竞价无效或中止,并保留重新组织竞价的权利:

1. 竞买人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或操纵竞价价格的;

2. 竞买人利用技术手段攻击平台系统、干扰正常竞价秩序的;

3. 因平台系统故障、网络攻击等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4. 竞价过程中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形的。

(七)竞价结果在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出租方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

(一)中选通知书

竞价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二)合同签订

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为准。

(三)租金支付

1. 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支付。中选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个半年度全额租金。

2. 后续租金:每半年度到期前 30 日支付下一半年租金。

3.租金标准及递增:首年实际执行年租金以竞价成交价格为准;仅征集到一名合格竞租人的,成交租金不得低于本项目竞价起始底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实际执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5%。

3.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3 个月租金金额。

2. 中选人应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3. 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无息退还。

(五)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 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有权对承租方的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 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将广告位交付承租方使用,并保证对标的拥有合法的出租权。

3. 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4. 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广告。因广告内容违法违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 承租方负责广告位的日常维护、检修、清洁和安全管理,承担相关费用。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广告位用途,不得将广告位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包、出借给第三方。

7. 承租方应遵守高铁站区的各项管理规定,配合高铁站区的统一管理。

8.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在10日内将广告位恢复原状(正常损耗除外)并交还出租方。

八、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位置、周边环境、原租约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出租方不组织统一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联系出租方安排查看。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全部现状。

(二)本公告所述标的面积、数量等数据来源于评估报告及出租方统计,可能与实际存在细微差异,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租金标准。

(三)本次竞价出租标的为广告位经营权,不涉及广告位所依附建筑物的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政府规划调整、市政建设、高铁站区改造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广告位无法继续使用或部分无法使用的,双方应协商减免相应租金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项目所有广告位经营使用产生的电费由承租方“全额自理”,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加装独立电表,完成电表安装、报备、缴费等全部相关事宜,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电费及电表安装、运维相关费用。

(五)本公告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出租方负责解释。出租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竞价安排的权利,调整内容将通过平台公告方式通知。

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6、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成交竞租人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成交竞租人收取;(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成交竞租人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2)代理服务费:参照“赣招协字[2021]07 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竞租人承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 3 日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出租方:****

地址:**省景德****发展中心五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5021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宝龙世家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52****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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