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京津****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土建工程总承包(EPC****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备字〔2026〕155号、**立项批复[2026] 421 号、**设计批复[2026]3102号、**立项批复[2026] 437 号、**设计批复[2026]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38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工程估算价33822.8688万元,建设规模:一期工程项目共规划建设3栋建筑,包括1栋机房楼、1栋柴发平台(构筑物)、1栋维护生产用房、门卫用房、园区室外和水泵房及水处理设施配套土建等区域,总建筑面积约5.058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县张家堡镇张家堡村。计划工期: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通知为准,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现场清理及工程移交(含项目验收、测试及客户接收等全部收尾工作),2028年01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期间招标人要求的关键时间进度节点满足:2027年05月15日机房具备通信机电配套工程安装施工条件,2027年08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初步验收及消防专项验收。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行业和发包人要求,一次验收通过率≥95%。
2.2招标范围: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完成中国移动京津****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土建工程和一期室外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设计变更及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竣工图编审等)、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工作,满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对工程相关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要素全面负责,按规定报送和归档相关工程资料,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的保修服务和缺陷修复,协助发包人办理与工程有关的报批报建、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备案、不动产权证等手续。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3822.86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1)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0㎡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中心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此业绩要求)。注:数据中心指为集中放置的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建筑场所,可以是一栋或几栋建筑物,也可以是一栋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0㎡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中心类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项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以复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6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信息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标书代写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4)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5)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6)承担施工工作企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本);(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规定的情形。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无行贿犯罪记录;(3)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8 09:00:00至2026-09-02 09:00: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标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3)《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向****、****提出,联系人:杨洋、张衷川,联系电话:158****5880、186****2993,电子邮箱:****@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3-****300
电子邮箱:****@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路136号 | 地址: | **市新石北路368号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田丽楠、杨洋 | 项目负责人: | 刘冰 |
| 电话: | 158****588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86****299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yangyang_zjk@he.****.com | 电子邮件: | ****@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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