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2万吨/年废锂电池节能综合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2万吨/年废锂电池节能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占地11125平方米,利用****绿色节能新材料产业园现有闲置厂房11125平方米,建设两条废锂电池低温烘干节能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工艺:原料(外购废锂电池)-拆解-破碎-低温烘干-多级分选-成品。主要设备:自动拆解线、检测设备、撕碎机(1000型)、破碎机(1000型/800型)、低温烘干炉、筛分机、磁选机、研磨机(800型)及配套环保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景总
联系电话:186****6123
邮 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告成镇****绿色节能新材料产业园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371-****0006、133****5182
邮 箱:****@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作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请您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您了解本项目吗
(2)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环境质量如何
(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会对您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4)您认为该项目会对当地发展起积极作用么
(5)您对项目所持的态度是什么
(6)您对该项目的其他意见有哪些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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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