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设施蔬菜示范产业园项目(A区)**设施蔬菜示范产业园项目(A区)EPC+O更正公告【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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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2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5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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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设施蔬菜示范产业园项目(A区)EPC+O 更正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代理**设施蔬菜示范产业园项目(A 区)EPC+O招标工作,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与更正: 一、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更正前: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余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现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余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9月15日09:00时。标书代写 三、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未下载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省**市**县**街道陶然街与云鹤路东南角(诺金央宸写字楼)1501房 联系人:陈楚 电话:132****5953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街道云鹤路与双碧****广场2栋)202 项目负责人:杨萍 项目组其他成员:肖刘莹、黄运萍 电话:181****8339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县滨**路58-1****银行内) 电话:0746-****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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