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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新增)-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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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2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1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1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7 09: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1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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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新增)澄清修改(补充)公告 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新增)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补充): 一、补充上传固化招标工程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9月11日上午9:00(**时间)。标书代写 三、“**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是否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修改为否。 本次澄清修改(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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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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