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加油站防雷检测项目
公告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S21****加油站防雷检测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S21****服务区6座加油站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3年。
2.3 服务地点:S21****服务区6座加油站(黄花沟东西站、吉力**北站、克拉美丽南北站)。
2.4 验收标准:S21****服务区6座加油站所属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达到符合现行国标(GB 50156-2021、GB 50057)要求。
2.5 电子竞价平台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成交供应商 1 名。
2.6 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核查,采购人有权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3 供应商相关要求: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分支机构参加竞价的,****公司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
3.2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省份:全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3 其他要求: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标书代写
3.4 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的,请供应商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4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4.1竞价准备时间为2026 年 8 月 28 日 10 时00 分至2026年8月31日 11 时 00 分。
4.2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1时00分。
4.3竞价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5时00分。
5 竞价方式5.1 本次竞价采用线上降价式竞价,起始价:2000元/站/次((大写:贰仟元整),6座加油加气站防雷检测一次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全年6座站全年检测2次,预估金额: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每次竞价降价幅度200元。本次竞价活动不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5.2 竞价报价金额应包含: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费、人工费、差旅费、工本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5.3 竞价最高限价2000元/站/次((大写:贰仟元整):6座加油加气站防雷检测一次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全年6座站全年检测2次,预估金额: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6 合同主要条款6.1 款项的支付:合同生效且乙方按甲方通知时间及要求完成S21****服务区6座加油站防雷检测后,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乙方开具1次检测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6.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7 电子竞价准备事项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注册(网址:https://zhaocai.****.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并确保账号注册成功。(具体操作详见:
https://zhaocai.****.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 type=notification category=system)。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注册审核联系:0991-****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朱工191****7202。
7.2 意向供应商需按规定完成保证金缴纳事项,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7.3 竞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请将如下资料加盖公章提供至采购人进行核验:(1)报价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告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4)信誉要求各类截图及承诺。
7.4 竞价成交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联系公告第9条联系人,若竞价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效内联系采购人,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8 项目公告和公示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的媒介:****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cn:8052/#/web/home)、**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地区******政府东南方向17公里处S21****服务区南区二楼
联 系 人:王丹
电 话:177****9380
纪检监督:189****7113
****
2026 年 8 月 27 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