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7
我司发布首届成渝**经济圈、**市第三届农用无人机驾驶员劳动和技能竞赛暨 巴渝工匠 杯**市第五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执行单位比选公告以来,收到多个参选单位就本次比选公告中 最低有效报价 相关业绩 等内容的咨询,为避免歧义,保障各单位公平、公正、公开竞选,在集中统一评审前,现就有关问题统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 有效报价 范围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公共**交易平台评标实践通行做法,为防范恶意低价竞标,评审小组按以下规则确定 有效报价 范围:标书代写
参考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精神,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参选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65%的,评审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审查方式: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以电话方式向参选单位发出书面澄清要求。参选单位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2小时内,提交书面澄清说明及成本测算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物料成本、设备租赁费用、交通食宿等明细),对其报价合理性进行解释。
参选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不能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将其报价作无效处理,不纳入 最低有效报价 的计算。
请各参选单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未能收到通知的,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在完成上述去掉极端报价和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即为 最低有效报价 ,作为本项目报价部分(70分)的评审基准价。
二、关于 相关业绩 范围的确定
为明确业绩认定范围、规范证明材料要求,现对评选办法中 相关业绩(20分) 的评分标准补充说明如下:
公告中 大型活动执行、展会搭建、开幕式策划等相似活动 系对业绩范围的总体描述。本次竞赛为农用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是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本次比选的评审中, 相似活动 是指与本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同领域或高度相关的活动策划执行案例,若不符合该类标准,****小组视情况予以评分或不予评分。
本答疑公告为原比选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比选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比选公告中与本答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公告期: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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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