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学生公寓楼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19号学生公寓楼项目监理已由**回****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19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 改社会审发〔2026〕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古雁校区内东南侧,东侧为待建18号学生公寓楼,南侧为校内预留用地,西侧为雁苑,****广场。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8.06亩,总建筑面积7403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公寓楼1栋,设置144 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施。
招标范围:****19号学生公寓楼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7日17:00时起至2026年09月03日23:59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电子标服务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3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学院路
联系人:杨燕宁
联系方式:0954-****44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湖畔嘉苑一期18号公寓楼7层17室
联系人:马小红、杜伟、周鹏
联系方式:0953-****336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回族****建设厅,联系电话:0951-****535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马小红,联系电话:131****8955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