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校方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龙桥街道**路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7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校区)校方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校区)校方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保费金额为:10元/人/年,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履行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服务到期后,若甲方考核通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3****政府采购活动,****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公司在政府采购****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可由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及所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指: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在本次磋商活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可以在**市开****公司,****公司****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指: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区龙桥街道**路1号。
3.方式:
(1)供应商请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126.com,并拨打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按照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的采购文件均无效。
4.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现金缴纳或对公转账,对公转账需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126.com,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5379 0146 7710 888)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9月7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省**市**区龙桥街道**路1号。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视作已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请潜在供应商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标书代写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时发布。请各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本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时发布。在中标(成交)公告中将公示中标(成交)金额和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静轩西路57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37-****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桥街道**路1号
联系人:宋鹏
联系方式:0537-****077、188****6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鹏
电 话:0537-****077、188****6226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