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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我单位主动公开公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6日: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霍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霍村110kV变电站1座,电压等级为110/10kV,本期建设2×50MVA。建设霍村~留镇110kV线路1条、霍村~张庄110kV线路1条。霍村~留镇110kV输电线路,**单回线路路径长度6.89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6.8km,地下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09km。霍村~张庄110kV输电线路,**单回线路路径长度19.74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9.6km,地下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14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段主任;联系电话:0316-****556;地址:**市**区**路105号;
邮箱:****@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心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311-****6830;地址:**市**区学府路11号;
邮箱:****@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公众均可以书面形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后,通过电子邮件或EMS送达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