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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05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466号申请人****公司对被申请人**市攀涵****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市攀涵****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在**市****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市**坡区火炬大道13号15幢7-2#,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矿山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与**市攀涵****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委员会作出(2022)渝仲字第2214号调解书,对双方达成的如下协议予以确认:“一、被申请人确认因工程施工运输混凝土的需求,与申请人签订莉《混凝土运输合同》,合同对价格、结算、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截至2022年7月27日,尚欠申请人货款737157.79元。现因双方达成调解,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支付货款737157.79元,预期付款利息40000元,仲裁费用35074元(其中案件仲裁费28344元,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1730元),上述款项合计812231.79元。……”因**市攀涵****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作出(2023)渝05执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市攀涵****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公司对被申请人**市攀涵****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9月1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邓成江、蒋函巧02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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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