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茶山校区学生公寓C区11号楼、12号楼一层C31商铺五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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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校区学生公寓C区11号楼、12号楼一层C31商铺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55.928 万元/年890.00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8-28
2026-09-10
****中心东路6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女士、厉女士|联系电话:0577-****770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市不动产权第****460号,权利人为****。权证用途:科教用地/教育。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蔡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6036
联系地址 **省**市**区茶山街道****茶**校区行政楼418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55.928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起拍价155.9280万元,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第二期起租金按照先缴后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在新一期租赁开始的30天前一次性付清。承租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校园商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30%(取整数,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期间,如因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给出租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出租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出租方扣划后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租方补足被扣划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且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自然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在7日内结清各项费用(水、电、管理等)、注销相关证件等相关手续且腾空交还承租房屋,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周边环境及使用风险,认可房产按现状交付。如标的内无水、电,需承租方自行通过改建解决。承租方实际发生的水、电,按其独立安装的水、****政府规定的标准与出租方及时结算。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拆除设备等;装修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保证不会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主张,对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放弃索赔。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3.本项目租赁场地内,承租方须确保租赁区域****商铺单元总数不超过20个,若有违约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4.承租方须满足以下要求:(1)须在本项目租赁区域内实际投入经营中连锁品牌店铺数占比不低于30%作出承诺,提供加盖公章的《连锁品牌占比承诺函》原件;(2)连锁品牌认定标准:指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以直营、加盟或合营模式运营且2026年门店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家的品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如门店列表、官网截图或工商信息);(3)品牌**/授权证明:承租方须提供至少3****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协议或授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每份有效期不少于1年(自竞价截止日起算)。上述条件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确认,如承租方未按期、如实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视为承租方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其竞买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5.承租方及入驻商户的****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管理及生活秩序,不得干扰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按照业态用途合法经营、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确保租赁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安全完整、功能完好。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经营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环境等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项目,不允许经营管制器具、低俗文创、烟酒、网吧、KTV、高风险生食食品及各类违反校园管理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与服务项目。违反以上条款的出租方有****商铺,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授权,不得使用****校名和校徽等一切产生误导的文字、标识。因承租方未及时办理相关许可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相关许可证件必须统一上墙张贴于醒目位置,并确保相关许可证有效性。 7.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仅提供场地,承租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装修改造费用、设备维护及投入费、税费、纠纷赔偿、水费、电费(含基本电费)、网络费、人员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水、电费按实际用度结算,由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付款通知后7天内按月支付给出租方。 8.租赁期内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与承租方有关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经济、法律纠纷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标的租赁期间,因承租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场地相关设备设施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如不能维修则赔偿相应损失。 10.****政府行为、城市建设、拆**置、公共利益等原因,租赁标的物确实无法继续提供承租方使用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迁离,除无息退还已付未用租金外,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进行任何的赔偿或补偿。承租方拒不迁离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本项目租赁场地由承租方整体承租。承租方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作为本项目的实际运营管理主体,承担场地内整体运营管理责任。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整体转租给单一第三方,但允许在租赁场地内进行二次招商,****商铺共同经营。承租方与各入驻商户(次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须在签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出租方备案。承租方不得将本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整体转让给第三方,亦不得将租赁场地的整体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第三方运营。承租方对各入驻商户的经营活动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如入驻商户出现违规经营、食品安全问题、消防隐患等情形,出租方有权直接向承租方追责,承租方不得以“该商户与我无关”为由推诿。 1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的7日内,承租方应腾空并退还租赁标的物。租赁场地内承租方置办的一切固定设施、装潢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拆除、转移。拆卸、搬动。对出租方财产、设施没有影响的部分由承租方搬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不对房屋装修残值进行补偿。承租方在拆除可移动的自有设备的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含防水)和配套设施,否则承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方逾期仍未腾空退还的,承租方应按应腾空当年的租金单价向出租方双倍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即逾期腾空期租金=应腾空当年日租金*2*延期腾空天数),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 13.严禁在租赁场地内使用明火、液化气和瓶装天然气,一经查处将处以1个月以上停业整顿,被查处2次以上或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4.承租方须在项目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和《移交通知书》,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规定时间为准。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竞买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与法人身份证为准); 2.意向方不在“信用中国”(wwrw.****.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以提供公告期间的查询记录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08月28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09月1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09月10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程序:意向人需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按照信息披露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 3.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08月28日起至2026年09月1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4.咨询地点:**市**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生命健康小镇B03 5.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6.咨询电话:0577-****7700。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5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5日11:00)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厉女士 电话 0577-****7700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公司 联系地址 **市**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生命健康小镇B03
联系人 王女士 固定电话 0577-****7700
手机 153****8553/183****307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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