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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主城****填埋场一期工程环保设施完善工程,已由****委员会以 渝发改资环〔2020〕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洛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城****填埋场项目处理规模为装修装饰废弃物25万吨/年,分选规模5万吨/年,填埋场设计填埋库容为254万立方米,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填埋库区一期实施范围库容不小于20万m3。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库底已建成的结构最上层增加初级收集导排系统及防渗结构、碱液塔组件配置按照环评要求整改、补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辅助用房增加防渗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所示的文件、图说(含文字及数字表述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等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图纸和清单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
发包人提供甲供材范围:/。
2.5 工期要求:7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7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栋904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小草 | 项目负责人: | 龚后琴 |
| 电 话: | 133****2322 | 电 话: | 023-****0375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8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