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机壳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 采购明细:机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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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 1 |
机壳-轴报外壳(含背板) |
KZS/M-I |
套 |
12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2 |
机壳-记录仪外壳(含背板) |
KZS/M-I |
套 |
1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3 |
机壳-轴报外壳(含背板) |
KZS/M-II |
套 |
1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4 |
机壳-记录仪外壳(含背板) |
KZS/M-II |
套 |
1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5 |
机壳-轴报仪外壳(含背板) |
KZF-A1-GH |
套 |
11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6 |
机壳-记录仪外壳(含背板) |
KZF-R1 |
套 |
5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7 |
机壳-轴报外壳(含背板) |
KZF-A2 |
套 |
24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8 |
机壳-记录仪外壳(含背板) |
KZF-R2 |
套 |
8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9 |
机壳-记录仪外壳(含背板) |
KZF-R3 |
套 |
4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0 |
机壳-轴报外壳(含背板) |
KZF-A3 |
套 |
13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1 |
机壳-支架 |
大(根据客户要求订制) |
个 |
39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2 |
机壳-支架 |
小 根据客户要求订制 |
个 |
15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3 |
机壳-铜柱 |
H6*38+6*M3 |
个 |
425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4 |
机壳-轴报仪外壳(含背板) |
庞巴迪 |
套 |
3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5 |
机壳-不锈钢圆头螺栓 |
M5*22(含平垫、弹垫、螺母) |
套 |
12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6 |
机壳-排插防护罩 |
A2轴报 |
套 |
2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7 |
机壳-传感器测试仪机箱 |
KZF |
套 |
1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8 |
机壳-镇流器外壳(逆变器外壳) |
220V/110V 48V/ LED |
套 |
3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19 |
机壳-声光座 |
外径38 牙纹33x1.5 |
只 |
5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20 |
机壳-解调器外壳 |
52x12x32 |
只 |
10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 21 |
机壳-青壳纸 |
防火、耐高温 |
张 |
2000 |
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2.2项目地点:**。
2.3项目时间:承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由报名企业直接参与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按照本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提交完整实物样品。样品审查合格,方可进入后续谈判、报价及评审环节;样品审查不合格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再开启其报价文件。
3.6.1样品递交时间:2026年9月11日16 时 30分前
3.6.2样品递交地点:_**市**区津浦路28号**电子仪器业务部___
3.6.3样品规格及参数
外壳图纸见附件-KZF-A2外壳图
如需要实物样品,可向招标方索取。并与制作的验证品同时返回招标方。
3.6.4样品数量及规格:提交样品1套,包含所需配套辅件、说明书等;样品须为全新未使用成品,严禁提供翻新件、改装件、拼接件、残次品。
3.6.5样品标识:样品外侧粘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供应商全称。
3.6.6样品所产生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7样品不合格判定标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判定样品预审不合格:
(1)未在规定截止时间、规定地点递交样品,或样品提交数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2)提交样品的品类、型号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明显不符;
(3)关键外形尺寸、安装接口、整体结构不满足文件实质性技术要求,不能正常装配、使用;
(4)核心材质不符合采购文件硬性约定,发生重大偏离;
(5)样品出现结构性开裂、破损、关键零部件缺失,无法开展基础功能核验;
(6)样品为翻新、改装、拼凑产品,非全新成品;
(7)样品实物与响应文件载明的关键技术参数存在重大不一致,不能实现产品基础使用功能。
(8)未通过供应商首检报告(详见附件-供应商首检报告)
3.6.8仅存在非关键位置轻微划痕、表面污渍、边角毛刺等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外观轻微瑕疵,不得直接判定样品不合格。
3.6.9样品效力:成交供应商后期供货产品质量、规格不得低于本次提交的合格样品标准,样品作为到货验收的比对基准。
3.6.10样品处置:未成交供应商,请在评审结束后__5_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 2026 年 8 月 28 日至 2026 年9 月 3 日止,每日 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分公开出售。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4.2 购买采购文件后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从事特殊行业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1-2件)、企业失信查询记录等清晰版文件合并于word或PDF文档(上述资料需均加盖公章),以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为邮件主题发至 ****@sina.com (采购专用邮箱)。
4.3 未购买采购文件或未按上述要求发送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5. 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1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北路485号 ,递交时间 2026 年9 月 29 日 8 时 30 分(**时间)止。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9 月 29日 8 时 30分(**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市**区**北路485号 。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会议,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采购人:****
详细地址:
采购联系人: 汪洋
电话: 134****4835
技术咨询联系人: 巢文新 电话: 138****9592
传 真: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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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