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1022破15号三门县人民法院(2026)浙1022破15号——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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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2026)浙1022破15号——******公司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公 开 人:****事务所

第三方机构邀请函

各机构:

2026年3月19日,**法院作出(2026)浙102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文定对******公司(下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6年3月25日作出(2026)浙1022破15号决定书,指****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根****管理局调取的工商档案信息显示:债务人成立于2010年9月21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84595M;住所地:**省**市**县浦坝港镇雁汀路28号;法定代表人:徐瑞国新。所属行业为危险废物治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公司的危险废物清运及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2:******公司****运行处置项目。

项目地点:**省**市**县浦坝港镇雁汀路28号。

服务期限: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危险废物及相关残留物均已依法、安全、完整处置完毕之日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服务期间可能因资产评估拍卖、清运及场地交接进度而间断,中选机构应根据管理人通知分阶段及时进场,不得以作业间断为由拒绝履行或擅自调整单价。

三、服务阶段及范围

本项目大体分两个阶段实施(以实际为准),两阶段均属于本次招募及合同服务范围,报名机构应综合考虑履行周期、分次进场、设施清洗前后现场条件变化等因素。

1.第一阶段(项目名称1):对厂区内现存且已明确需处置的危险废物,以及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废弃物、残液、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废弃包装物资等进行辨识分类、抽取清理、规范包装、装卸、转移运输和最终处置。

2.第二阶段(项目名称2):对于厂区内遗留的废水、清洗厂内设备及储罐等所产生的二次废水等,收集至废水处理设施由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需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检测,检测达标后纳管排放。

3.在处置过程中,****运行处置需要,对厂区设备设施等进行合理维护,不得损坏设备设施,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亦或其他不可抗力,需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厂区设备设施。

4.本项目服务范围还包括根据管理人要求办理危险废物管理系统账号申报、信息填报及与本项目处置相关的系统申报等服务。未经确认,报名机构不得擅自扩大处置范围或产生额外费用。

四、现有危废概况及踏勘要求

根据第三方机构现场初步勘查并制作的污染防治方案显示。现场的废水及危险废物包括:汽提废水、油罐清洗废水(含油)、废油、粗再生油、废盐、废溶液、油泥、废吨桶、沾染油的劳保用品等杂物、废油漆桶、废钢桶、化学试剂、用于实验的各类油、物化污泥、实验室废物、导热油、催化剂、废水处理药剂、氨水、液碱溶液、废活性炭、浮渣、污泥、废乳化液等等。

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名称等信息,仅能反映初步的信息,不等同于本项目实际待处置种类、数量等,也不排除现场存在槽液、残液、废水、沉积物、设备及管线残留物,或者机器设备等动产拆除、清运后发现其他危险废物。实际处置的类别、代码、成分、状态、数量和处置难度,应由报名机构结合现场踏勘、必要的检测鉴别和有效危险废物转移手续依法确认。上述信息仅供踏勘和报价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危废类别、数量或总费用的保证。

另涉及踏勘等要求的话,报名机构原则上应进行现场踏勘。为确保安全,现场踏勘实行集中踏勘,意向机构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管理人预约,在下文管理人载明的统一时间进入现场;未经预约不得自行进入。踏勘人员应遵守厂区管理制度和安全要求,自备符合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触碰、开启、移动、取样或处置现场物品。确需取样的,应事先取得管理人同意并依法实施。报名机构应根据现场情况自行判断危废属性、处置工艺、运输条件和安全风险。未踏勘或踏勘不充分的,不影响其报价效力,由此产生的漏项、误判和履约风险原则上由报名机构承担,但如确属于客观新增且无法预见的项目按照本公告的单价及书面确认机制处理。

五、报价方式、结算及费用保障

鉴于危废实际总量、最终类别及第一、二阶段新增处置对象目前无法准确估计,本次招募不要求报名机构承诺固定总价。报名机构应对可能涉及的各项服务和处置类型分别报含税单价,并明确计量单位、计价依据、是否包含包装、装卸、运输、检测、联单、处置、税费及其他费用。分项报价至少应分别覆盖上述所涉及的危险废弃物、残液、废水、污泥、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沾染物、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和废液压油、废弃包装物资等;无法承接的类别应明确标注,不得以笼统总价替代分项报价。危废管理系统账号申报、信息填报、运输转移联单、地磅称重等服务的费用应单独列明。

两阶段原则上适用同一报价单价。确因法律政策、政府指导收费或经管理人确认的重大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须事先提出书面依据并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调整。

最终结算金额按照管理人事前确认的实际服务项目、实际处置数量及中选单价据实计算,并以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磅单、计量记录、检测或鉴别资料、现场签证、影像资料、处置证明及管理人验收确认为结算依据。未经管理人事前确认或不能提供完整结算依据的费用,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

经管理人确认实际发生、符合合同约定且验收合格的本项目费用,作为管理、维护债务人财产和保障环境安全所必需的费用,依法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适时从债务人财产中予以支付。

六、报名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管理能力。

2.报名机构可以由具备项目统筹、现场管理和履约能力的总包单位报名,并联合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处置单位参与,报名时应明确总包单位、**处置单位及各自分工,并提交相应资质及**证明,也可单独就各自意向的项目单独报名。

3.报名机构自身或者其**处置单位应持有符合所报名项目的资质和能力。例如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及规模能够覆盖各自拟承接的处置项目;不能覆盖的项目必须如实披露,不得超许可范围承接。也须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等符合要求的能力和资质;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承运的,应提供运输单位、车辆及人员的有效资质并承担全过程协调管理责任。

4.近三年无重**全、环保责任事故,无被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或市场经营活动的情形,信用状况良好。

5.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应具有类似业务业绩,并具备相应资质(如有);

6.****法院、生态环境局、管理人等的要求分阶段进场,并对清运后的扫尾处置持续履约至管理人确认全部完成。

七、安全生产、人员及环境责任

1.中选机构是其人员、车辆、设备及现场作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应自行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制度,依法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作业人员及必要的防护、监测、消防和应急物资等。

2.中选机构应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培训、健康检查、劳动防护及现场管理,并对工作人员在踏勘、取样、包装、抽取、清理、装卸、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

3.进场前应向管理人提交人员、车辆、设备、证照、培训等资料备案,完成风险辨识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应依法办理审批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实施。

4.中选机构应采取防泄漏、防渗漏、防扬散、防火、防爆、防中毒及防止二次污染等措施。因其违法违规、方案缺陷、操作不当、人员管理不善或安全措施不足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行政处罚、财产损失或第三方索赔,由中选机构依法承担责任。管理人的现场协调、监督或验收不免除或减轻中选机构的法定及合同责任。

5.发生泄漏、火灾、中毒、人员伤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时,中选机构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管理人和依法应报告的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

八、第三方机构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及人员资质证明,包括企业相应资质证明、拟派成员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资质及其他相关证照;涉及**运输或处置单位的,一并提交**单位资质和**证明;

3.报价函(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等信息)、同类业绩证明(参与破产企业或同类清理处置活动工作的合同或报告)及近三年无重**全环保事故的书面承诺等;

4.分项单价报价表,逐项说明计量单位、费用构成、适用危废或服务类型、两阶段是否同价、报价有效期、发票类型和付款条件;

5.拟投入人员、车辆、设备、包装容器及应急物资清单,以及人员培训、特种作业资格证明等;

6.工作方案(如有),例如各个项目不同阶段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7.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招募期限、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招募起止时间 2026年8月27日起至2026年9月7日17:00止(共10日)
材料提交地点 浙****广场南路52号海天苑商务楼6、5楼****事务所)
电子扫描件接收 ****@163.com
统一踏勘时间 2026年9月1日上午9:30,若天气等原因无法实现的,请拨打下方电话预约改期。
联系人 林律师
联系电话 057****39096,131****5791
项目现场 **省**市**县浦坝港镇雁汀路28号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9月7日17: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浙****广场南路52号海天苑商务楼5楼506室

报名材料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逾期送达、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限期补正。

十、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任何报名机构必然中选、签订合同、获得最低工作量、固定处置数量、固定合同总额或费用补偿的承诺。报名、踏勘、取样、报价、方案编制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2.中选机构不得违法转包、分包。由总包单位联合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参与的,应在报名时充分披露**单位、资质及分工,并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处置单位的资质失效、许可范围变化或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总包单位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并可在不影响项目进度和依法合规处置的前提下,另行提出具备相应资质的替换单位,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总包单位对项目整体履约、安全环保、协调管理及**处置单位的行为承担责任,不因**或替换而免除。

3.因涉及破产案件,****人民法院要求、债****委员会意见、监管要求、现场情况、破产财产状况或程序进展,对招募、评审、实施范围和时间予以调整、中止或终止。

4.本公告由******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

诚邀符合条件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报名参与。

******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1.裁定书、决定书;

2.报价文件(供参考);


附件
2-3现场照片-****公司.pdf 下载
2-1裁决书-德鑫公司.pdf 下载
2-2报价单(供参考).docx 下载
1-第三方机构邀请函2(危废处理机构等)-******公司.pdf 下载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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